
图为焦作火车站广场上被损坏的路灯。本报记者 王海燕 摄

顾培利 作

顾培利 作
编者按
今年2月份,本报曾经报道过焦作火车站广场铁链长期断开没人管的事,后来经过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修好了铁链。不料,如今火车站广场的路灯又面临着同样的尴尬——部分路灯损坏之后一直无人维修。经过调查,记者发现,此事出现的原因与火车站广场断链长期无人维修的原因如出一辙:管理权不明确,部门间相互推诿。
连日来,不断有市民向本报来电反映:焦作火车站广场的路灯损坏得非常严重,不仅影响市民夜间出行,而且影响了城市形象。令众多市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焦作火车站广场可以说是焦作市对外形象的一个窗口,可这里的路灯损坏至少一年了,竟始终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其中原委究竟是什么?
现场目击:三分之一路灯受损
日前,记者在焦作火车站广场看到。大气、美观的广场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休闲。与整个广场显得极不谐调的是,广场东侧和西侧的路灯近三分之一都已损坏:一些路灯的灯罩爆裂,只留下一半挂在灯杆上;一些路灯灯罩丢失、灯管裸露在外;一些路灯灯罩、灯管一块儿不翼而飞,只剩下孤零零的灯杆;还有一些路灯杆上的铁架被毁坏……记者数了一下,被损坏的路灯至少有40个。
周边群众:一年多来无人维修
得知记者采访路灯的事,广场上一些散步的市民围了上来。一位姓李的市民告诉记者,这里的路灯坏了至少一年了,一直就没人管过。一位姓王的大娘说,她在附近居住,每天晚上来广场跳舞。由于这里的路灯很多都坏了,从这里经过时根本看不清路。一位姓崔的老大爷说:“真是想不通,火车站广场这么重要的地方,路灯坏了一年多了,竟然会没人管。长此以往,不仅会影响市民的出行,还会影响焦作市的形象。”
记者采访发现,市民心中普遍存在这样一个疑问:这件事并不大,解决起来又不难,为什么有关部门就是不管呢?
记者探访
市路灯所:这些路灯不归俺管
就火车站广场路灯长期损坏没人管的问题,记者首先采访了市路灯所。
该所一位工作人员称,按照分工,该所只负责管理城区道路上的路灯,火车站广场上的路灯不在他们管辖的范围内。他说,火车站广场是市园林局于2005年修的,可向市园林局咨询这里路灯的归属权问题。
市园林局:管理权已交市建委
市园林局生产技术科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5年火车站广场建好后,在一次市政府召开的协调会上,管理权移交了出去。现在,市园林局只管火车站广场的绿地和苗木,其他设施和园林局没有关系。记者问他移交管理权时是否有书面的移交协议,他说“没有,是口头移交”。记者又问他将手续移交到了哪个单位,他说移交到了市建委。
市建委:并未见到移交手续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市建委。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由市建委下属的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在该公司市政管理部,一位工作人员说,从火车站广场修好至今,从没接到市园林局移交过来的手续。如果有手续,该公司一定会对损坏的路灯进行维修。他说,按照惯例,在手续没移交前,那些路灯是谁栽的就应该由谁负责维修。
市城管局:口头移交没有效力
对于市园林局方面的说法,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说,市园林局既然说将火车站广场的管理权移交出去了,就要有书面移交手续,他们拿不出来就表明还没有移交,口头移交是没有效力的。
“如果路灯的灯杆被风刮倒砸伤人了,到时候市园林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说起路灯归属问题不解决会导致的后果时,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打了这样一个比方。他说,如果管理权还没移交出去,负责修建的单位就应该继续承担维护的责任。他希望市政府开个协调会,像解决火车站广场的断链问题一样,尽快明确火车站广场的路灯管理权,从而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市政设施管理所:责权不明处罚无门
市政设施管理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那些管理、维护市政设施的单位没有尽到管理、维护责任,该所会对其采取处罚措施,但前提是这些市政设施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单位。由于火车站广场上的路灯归属问题一直没有明确,市政设施管理所难以找到承担责任的单位,处罚无门,也很无奈。
记者手记:
又是焦作火车站广场暴露出来的问题。与上次出现的断链问题相比,此次路灯问题尽管内容不同,但是根源相同,这就是——管理权归属不明确,相关部门间推诿扯皮。
为什么火车站广场屡次出现这种问题?细究原因,并不算偶然。因为从2005年建好至今,火车站广场的管理权归谁一直就未明确,这就为今后问题的出现留下了病根。先是有断链问题,再是有路灯损坏问题,如果管理归属权一直不能确定,那么今后还可能出现其他问题。所以,希望尽快明确火车站广场市政设施的归属,这样,当问题出现时才能迎刃而解。
来源:焦作日报 作者:秦新立 赵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