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洛阳晚报报道:昨日,拿到2660元的退机款、鉴定费和损失费后,老城区消费者高先生一脸感慨:因当初购买手机时没有索取正规发票,自己差点吃个哑巴亏。
3天前,本栏目接到高先生的投诉:自己买了部假手机,经销商却拒绝赔偿。高先生说,去年5月31日,他在西工百货楼地区一家手机市场购买一部南方高科S693手机,当时的标价为1550元,讨价还价后,以1400元成交。商家开出了一张内部收据,因便宜了100多元,他没提出异议。今年7月,手机出现自动关机的故障,他拿到一家维修部修理时,工作人员怀疑是部假手机。8月13日,他将手机送到信息产业部驻洛阳移动电话产品质量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几天前,鉴定结果出来了:该手机是假冒产品。
拿着鉴定报告和假手机、收据,高先生去找经销商,要求“1+1”赔偿,结果碰了个钉子:经销商不承认票据是他们的。
记者看到,高先生所持的票据是一张内部收款凭证,盖有该手机市场的收款专用章,也有收款人的名字。高先生沮丧地说,当初营业员开具收据时,自己琢磨着既然票上盖有公章,是不是正规发票无关紧要,没想到经销商现在不认账了。
针对这一情况,在记者的建议下,高先生当天到西工工商分局经检大队报了案。得知本栏目关注此事,西工工商分局经检大队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展开调查,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昨日,高先生接到经销商的电话:愿意协商解决。经协商,经销商除退还手机款外,还赔偿高先生260元鉴定费和1000元损失费。
(记者 谢纪昌 通讯员 刘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