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平顶山晚报报道:(记者傅纪元)记者昨日从市招办获悉,今年平顶山市将加大对高招受照顾考生的审查力度,凡经过审查通过的受照顾考生,都要在平顶山招生考试信息网(www.pdszsb.com.cn)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按相关规定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辖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表彰者等7类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以下3类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烈士子女;(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分照顾省外学校是否认可,由学校审档决定。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高等学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省外学校是否认可,由学校审档决定。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学校,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考生不足时,经省招办批准,适当降分投档,由学校审档录取。
按照要求,以上的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即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
此外,下列4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3)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4)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统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