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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许昌境内 有人冒充交警敲诈司机
新闻日期: 2007-5-24 9:11:31

 

 

       核心提示

  在许昌辖区的京珠高速和许平南高速上,活跃着这么一帮人:他们开着前面有牌后面无牌的小工具车,无任何施救工具,拉着几个反光锥,穿着公安或路政部门的反光背心,手持高倍望远镜,平时盘踞在京珠高速与许平南高速连接处的立交环桥上或游弋在高速公路上,一旦看到高速公路上停有抛锚的车辆,就马上驱车前去,要么强行修车,要么代替高速交警或路政部门“执法”,以违章停放之名敲诈勒索车主财物,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5月8日10时50分,焦作司机陈毅峰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HB2736的自卸车从漯河到郑州,当行至京珠高速许昌南站附近时,突然听到自己的车有异常的响声,老陈赶紧将车停放在紧急停车带内检查车辆。不到两分钟,一辆小工具车载着反光锥和安全标志牌戛然停至老陈的车前。接着下来两名着“警察”反光背心的男子,称老陈的车停放的姿势不对,强行收走了老陈的驾驶证和通行卡,“你违章停放,罚款500元”。懂法的老陈解释道:“根据法律规定,违章停放最多才罚200元,500元是不是有点多了?”两名男子威胁说:“快交罚款,不然把你的车拖走。”说着便打手机叫拖车。老陈怕车被拖走后事情更多,赶紧向这两人讨好。经过讨价还价,老陈最终向其交了100元“罚款”了事。收过“罚款”后,两男子迅速驾车离开现场,老陈这才注意到,这辆小工具车的后面竟然没挂车牌。检查完自己的车后,老陈继续自己的行程,走了还没有一公里,又发现这辆工具车正在对另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货车进行“执法”。感觉不对劲的老陈记下了工具车前面的牌号——豫K91009,并用手机报了警。

  同样是在京珠高速,3月1日下午2时许,湖北司机周会明驾驶一辆货车(鄂FA2167)自北向南行至许昌南站时,由于车辆爆胎,停放在紧急停车带内换轮胎。在换胎过程中,一辆后面没有牌照的小工具车停在周会明的车前,下来两名穿着黑色警用作训服的男子,称周的车辆超载,要罚款2000元。经过讲价,最终也是“罚”了100元。两名男子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举动引起了周会明的怀疑,为了防止有什么意外,周会明当时非常配合两名男子的“执法”,但是悄悄记下了小工具车的车牌——豫KD2250。3月5日上午,回到了湖北的周会明向许昌警方报了警。

  5月16日上午,周会明给记者打来电话,气愤地说:“为了这100元钱,我电话费都打了将近200元,我只是想要个说法,希望许昌的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清除高速公路上的毒瘤。但是,从我报警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许昌有关部门仍然没有给我任何答复。”

  京珠高速许昌收费站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像这样盘踞在许昌境内高速公路上的小工具车至少有6辆,打着高速公路修理的旗号上路,遇到路边停放的外地车辆就上去强行修车或代替执法部门执法,司机如有不从,就拳脚相加,这样每天都能敲诈10多起。这些人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也不高,最多只是罚几个钱了事。去年,就有一辆许昌的小工具车在许平南高速上“巡逻”,当“巡”至平顶山境内时,发现高速公路另一侧有辆停车检修的货车,工具车上的两名男子马上停车跨过隔离带去为对方强行修车。货车司机不从,双方继而发生争执,在推搡过程中,两名男子被高速公路上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撞倒,双双毙命。

  许昌市高速交警大队大队长关书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司机固定证据的能力稍差,所以许多敲诈案件无法锁定相应的嫌疑人,即使找到嫌疑人,但由于敲诈数额较小,有的司机还不是很配合,一般都够不上刑事案件,也只能给以治安处罚,罚几个钱、拘留几天。(图为高速交警查获的涉嫌敲诈的车辆及车内物品)

       来源:今日安报  安报记者谢耀军通讯员裴岩文/图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于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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