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许昌日报报道: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服务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前,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优化发展环境,就如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出十项措施。
这十项措施包括:努力增强每位检察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于涉农案件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挂牌督办,同时要求各个基层检察机关建立预案,完善机制,实施重点预防,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侵害农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放纵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渎职犯罪,依法严肃查处,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适时运用诉讼监督职能,帮助农民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加强对涉农刑事犯罪案件的监督,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涉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依法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村、送法进农户、送文化下乡活动;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批办重要涉农信访案件制度,畅通涉农信访案件信访渠道;积极探索快速处理农村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严格办案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何洁 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