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今日安报-豫北版报道:“在编车辆一律不准外借,一经发现将收缴违规车辆3个月。”昨日,记者从安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该支队为了加强警车管理使用,专门出台了《安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内部车辆管理使用规定》,以此来规范警车使用。
《规定》中要求,该支队所有人员严禁酒后驾车,凡检查发现或被举报酒后驾车,经查属实的,一律予以辞退或开除。所有在编车辆除执行公务活动外,一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任何人不准私自将车开回住所。如有违反,支队收缴违规车辆一个月,且在此期间因工作所需的交通费用由当事者个人承担。
同时还规定,所有在编车辆因公务需要或特殊情况需开离市区的,科、室、队要报经支队主管领导批准,支队副职领导要报经支队长批准,不按规定报批的,以公车私用论,予以通报批评或政纪处分,并要求所有在编车辆一律不准在歌厅、饭店和洗浴场所及门前停放,如有违反,将收缴违规车辆两个月,如果外借,将收缴违规车辆3个月,在此期间因工作所需的交通费用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如因违反规定造成车辆丢失、损坏的,将由当事人照价赔偿或支付维修费用。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政纪责任。此外,安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公布了举报电话5118830,以便市民监督。
(线索提供刘鹏)
□首席记者于彦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