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今日安报-豫北版报道:病人在手术后死亡,死者家属认为,这是医生不负责任造成的医疗事故,要求赔偿;院方认为,这是由于手术并发症引起,具体情况需医疗事故鉴定
现场:医院门口办葬礼
昨日上午,安阳市灯塔路地区医院大门上端悬挂着“无德医生草菅人命还我母亲”的白色横幅,门口两边摆着花圈,旁边墙上贴着一张“无德医生草菅人命”的告示。医院大门内一个帐篷前,两名乐师正在奏哀乐,一群身穿白色孝衣的人围在门口烧纸。人们进出医院大门显得有些困难。据了解,这种情况已持续几天了。
一名穿白色孝衣的人正在医院门口发传单。传单上写着:“我母亲李文廷,于2006年12月30日因冠心病入住安阳地区医院心内科治疗,住院期间,主治医生每天向家属宣传心血管介入手术,承诺由北京专家主刀,并一再保证无手术风险及后遗症。在听信两位医生的话后,我们家人同意做手术。12月30日早上我母亲原定上午8点的手术却在早上6点30分便被匆匆推进了手术室。直到下午两点,家属才被告知我母亲在抢救室,已无抢救意义。我们得知真相,所谓的北京专家根本不存在,院方为了经济利益,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造成我母亲死亡。院长避而不见,院方推诿扯皮。”
家属:措施不当致人亡
据死者的女儿于艳红说:“手术前,我一再向医生说,我母亲有10年的糖尿病,并问适不适合做这样的手术,医生说没风险。事故出来后,医生又说是因为我母亲有糖尿病,血管脆弱所致。”
据于艳红说,2006年12月30日6时30分,她母亲被推进手术室,两个小时后还没消息,她去问医生,医生说因为机器坏了。8时许,她父亲意外发现,医生正在抢救她母亲。9时许,主治医生告诉她,她母亲已经不行了,但他们仍在抢救。当日16时许,医院停止了抢救,称其母亲已经死亡。
“其实我们也不愿这样做,但如果我们得不到一个满意的说法,医院门口的条幅和花圈就不挪走。”于艳红说。
院方:具体情况需鉴定
昨日11时许,安阳地区医院办公室主任刘宏伟称,2006年12月20日,患者李文廷住进医院心内科,入院诊断为: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极性广泛前壁心肌梗塞,Ⅱ型糖尿病。入院后给予急诊溶栓、扩冠等治疗措施,病情暂时稳定。随后,经过冠状动脉造影检查发现,病人冠状动脉前降支狭窄最重90%,是冠状动脉介入治疗适应症,且病人随时有发生心肌梗塞的可能性。为了能较彻底地治疗,经与家属协商,2006年12月30日,由河南大学专家主持进行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之前,家属同意进行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并签了字,院方也履行了告知其手术风险和并发症的义务,充分做了手术前的准备。
“我们采取的医疗行为符合医疗常规,诊断明确,治疗措施选择恰当,但因其发生了罕见的严重并发症(发生率0.1%),虽经积极抢救,终因并发症严重抢救无效死亡。”刘宏伟说。
据刘宏伟称,事发后,医院建议对死者进行医疗责任鉴定,如果是医疗事故,医院愿承担一切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但死者家属提出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巨额赔款,并以医疗事故为由,侮辱、漫骂、威胁医务人员,披麻戴孝闯入院长家中,抢占CCU病房,打砸医院面包车,截堵救护车,干扰了医院正常工作的开展。
刘宏伟表示,昨日,他们已将死者家属起诉到法院。
□记者李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