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报报道:28日上午,记者在林州市槐树池信用社上庄分社门前看到,信用社被一道新砌的长约30米、高约2.5米的围墙包了个严实。围墙中间仅有一个40厘米宽的通道,只能侧身出入,整个信用社办公大厅里冷冷清清的没有一个顾客。
一位姓吕的职工告诉记者,他们信用社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每天前来存取款的顾客很多,可谓门庭若市,是槐树池信用社下辖6个信用分社中业绩最好的。可今年6月24日、25日两天,上庄村委会派人在这家信用社门前3米之外砌起一道红砖墙,将整个信用社包了个严实,中间留了个通道仅40厘米,不仅运钞车开不进,就连送款箱也递不进去,稍胖一点儿的人进出也很难,严重地影响了信用社正常的经营秩序。
20多天来,上庄分社不仅没有储户前去存款,储户还纷纷取走了存款,造成上庄分社存款额直线下降了400余万元。附近村民还因此编了一副对联,上联是“胖人有钱进不去”,下联是“瘦人有钱取不出”,横批是“存取困难”。那么,为什么要在上庄分社外砌起一道围墙呢?上庄村支部书记李万昌说,信用联社所占的门面房是该村1984年建成的,1987年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信用社。由于该房子年久失修,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和村庄规划,今年5月30日,上庄村委会就信用社的门面房重建问题作出了《上庄信用社拆迁重建计划》。在该计划中,提出两家共建该门面房,建成后信用社占上下6间房子,村委会占上下8间房。这个计划被上庄分社拒绝。村委会经研究决定,在上庄分社营业房3米之外砌一道围墙,迫使其接受改建计划。李万昌还说,之所以把墙垒到门面房前面3米之外,是因为合同规定门前3米内属于信用社的使用范围,3米外则是村里的土地,所以他们是在自己的地上垒墙,与信用社没有关系。
“村委会凭啥要我们的房子?这不是明欺负人!”当天下午,林州市槐树池信用社主任卢国亮说。卢国亮拿出一份林州市国土局发放的“林国(1994)第0001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购买房产合同》说,上庄分社的房产是信用社合法购买的,并办有土地使用证,这属于信用社的集体财产,不能让村委会说占就占。
当天上午,林州市城郊乡乡长王明启明确表示,上庄村委会的做法“欠妥”,但他们多次上门做工作都没有成功。据悉,此事已引起林州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庆书批示,要求公安部门依法处理。目前,林州市公安局及城郊派出所正对此事进行调查。(张志立 孔丽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