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今日安报报道:(记者张可实习生王昆)朋友之间相互劝酒,没曾想却出了人命。郑州市民姚某饮酒过量死亡后,其妻孔女士一纸诉状将姚某的3个朋友告上法庭,要求3被告共同支付死者的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11.33万元。昨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原告孔女士在起诉状中称,2005年11月21日,其丈夫姚某在郑州市颈肩腰腿痛医院因病开始住院治疗。2005年12月13日12时许,姚某的3个朋友来医院探望他,后4人就一起出去吃饭,席间4人喝了两瓶宋河酒。姚某在朋友的相劝下频频饮酒,之后就不省人事。15时20分许,姚某其中一个朋友和饭店两名服务生将姚某送到郑州市颈肩腰腿痛医院的住院病房,3人遂离开医院。当日16时40分,姚某因酒精中毒抢救无效死亡。
孔女士认为,其丈夫死亡时年仅41岁,给她和尚未成年的子女及年迈的父母带来了极大的精神打击。她认为,丈夫的3个朋友明知丈夫是住院病人,仍劝其喝酒,应对丈夫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被告之一王某。王某无奈地说,他的这位朋友姚某外号“姚三杯”,平日里喝个八九两不在话下。那一天,他们4个男人喝了两瓶酒,姚某本人也就喝了4两左右。王某承认,那一天姚某确实喝得不省人事。对姚某的意外身亡,王某表示很难过。但他说,作为朋友,他们已经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现在他也很后悔,本是探望朋友祝愿朋友身体早日康复的,不曾想朋友因此丧命,自己也惹场官司。他感叹道:“喝酒害人害己呀!”
(线索提供粤东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