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记者从商丘市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把“讲正气、树新风”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从5月10日开始,我市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在全市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的规定》,全市公职人员在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用各种酒类,不准因为饮酒影响正常履行公务职责,不准在任何时间因为饮酒损害所在单位和个人形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琼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这次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的对象是: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全市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中央、省驻商所有单位的工作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商部队官兵;全市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参照《规定》落实。
下午,市纪委又专门召开了各县(市、区)纪委书记通报会。张琼要求,要下决心、下狠心、有恒心做好这项工作,并把这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要坚持两个“不例外”,即无论什么酒都不例外,无论什么人都不例外;要宣传到位,认真传达贯彻《规定》精神,并研究制定如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做到通知到每一个人,不留死角。
来源:商丘报业网 作者:记者 周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