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商丘报业网—京九晚报报道:12月7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联合召开会议,在商丘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商丘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从2006年至2008年,商丘市将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中2006年国有(含国有控股)、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在90%以上,城镇其他类型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达到80%;2007年国有、集体企业要全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城镇其他类型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达到90%;到2008年年底,全市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该方案实施期间,商丘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领导组将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常年设立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劳动者投诉。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合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劳动合同实施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私有企业、外资企业、改制重组企业,特别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加工制造、餐饮、宾馆、娱乐、服务业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
晚报首席记者 秋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