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频道讯 焦作日报报道: 3月11日上午,沁阳市崇义镇崇义村发着高烧的杨大婶到该镇卫生院看病,划价开出的13.5元药费单让她愣怔了一下:两周前来这里,同样的药明明收了33.2元,难道是记错了?“咋了?嫌收的钱少?你看看门口的公告栏,国家从3月份开始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常用药都降价了。”坐诊医生朱巧灵一语解开了谜团。
所谓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国家把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307种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价销售。据悉,从3月1日起,河南省在郑州、焦作、鹤壁等6市47个试点县市区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沁阳市作为试点之一,在12个乡镇卫生院实行零差价销售药物,并根据群众就医需求,除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外,又从医保甲(乙)类药品目录中选择治疗烧伤、脑血管疾病和风湿疾病的200种药品作为基本药物非目录药品,共计507种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通讯员陈蕾、和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