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上清白否“三长”来过关
审计对象:省辖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
审计时限:从任现职起至今年8月底,已有6人接受审计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公检法“三长”任期内,个人收入、住房、用车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情况怎样?有没有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从今年9月初开始,河南省审计厅首次对省辖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下称“三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首批有6人接受审计。
昨日,记者从省审计厅获悉,审计厅是受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的委托进行此项工作的。据了解,首批6名“三长”审计过后,该审计活动将会陆续展开。
根据《省辖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此次审计时限是从“三长”任现职起至2008年8月底,今年12月10日前,省审计厅派出的各审计组要提交审计决定和结果报告。
审计范围主要包括:
审计“三长”所在单位及所属二级机构财政预算、财务收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资产、债权和债务管理,以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三长”个人执行廉政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审计的重点共七项:
其中包括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比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调整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以各种赞助、捐赠等名义索要、无偿占用钱物,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等问题;法院、检察院收取诉讼费、执行费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有无随意调整收费标准和收费比例等问题,公安是否将罚没、暂扣物资长期私存私放、强行占用、擅自处理甚至丢失等问题。
是否廉洁自律也是重点审计内容
围绕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各项收支情况审计,关注“三长”任期内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重点审计“三长”在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决策的审批、直接经办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包括个人收入、住房、用车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情况;有无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有无违反规定领取兼职报酬;有无利用权力干预建设项目,为他人及亲属牟利提供便利,搞钱权交易;有无贪污受贿;以及其他违反国家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记者赵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