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南阳日报报道:7月28日,记者从市纠风办获悉,按照省政府纠风办的要求,今年我市将继续对医院、学校行风进行专项评议,至此,我市已连续3年对医院、学校进行专项评议。
今年对医院和学校的行风评议,将和治理乱收费工作相结合,实行分级评议、量化考评,确保行风评议结果更加科学、更加客观。综合考评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公之于众,排名靠前的予以表彰,居后的通报批评。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对其领导班子诫勉谈话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免去其主要领导的职务。对排名后两位的学校、排名后三位的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单位,并建议有关部门暂缓晋升文明单位档次。
评议分级进行,全市各类医院、学校都在评议之列
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包括军队、武警医院)和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市管大中专院校都在评议之列。
医院、学校行风专项评议将分级进行。
市政府纠风办和市教育局负责市管大中专院校、全市A类以上高中及市教育局局属中小学校的评议工作;县(市、区)评议办负责辖区内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小学、初中和A类以下高中的评议工作;乡(镇)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内其他学校的评议工作。各级各类参评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及评议工作办公室开展自评。
市评议医院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对市级政府主管的医院、市中心城区对社会开放的行管医院(含河南石油勘探局总医院)、民营医院的评议工作。各县(市、区)评议医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县(市、区)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以及辖区内的行管医院、民营医院的评议工作。市、县、区要分别成立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评议医院办公室),分别负责本级的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各级各类参评医院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开展自评工作。
4大类24项评议内容检验医院行风
今年医院行风专项评议的内容细化为4大类24项,评议内容的充分细化,使得医院评议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从根本上纠正和消除以医谋私、以职谋私、吃拿卡要、作风粗暴、工作拖拉等消极现象,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评议内容:
一、医疗服务收费情况
1.有无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无医嘱收费、不提供服务收费、套用项目标准收费、低档次服务高收费等;
2.有无无医嘱检查、不合理打包检查;
3.有无滥用抗生素及其不必要的辅助药品;
4.有无使用不必要的辅助治疗手段;
5.有无使用非标准试剂对患者进行临床检测;
6.有无对外承包租赁科室问题;
7.有无科室集资购买医疗器械与医院分成;
8.有无虚假医疗广告宣传误导患者;
9.有无自制药品无批准文号进入临床问题等。
二、药品、耗材、大型医疗设备招标采购情况
1.医药购销中有无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
2.药品收入有无超过规定的比例;
3.标外采购情况;
4.有无开单提成、接受药商给付的好处费、参加药商组织资助的培训参观等活动;
5.耗材是否组织招标采购;
6.大型医疗设备是否组织招标,是否违反规定先买后报批等。
三、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1.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一日清单”制度、行风巡查制度、举报奖励制度、院务公开制度及价格公示制度、临床用药“双十制度”和抗生素“三线”用药制度情况;
2.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情况;
3.想方设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4.群众举报医德医风案件的查处情况;
5.医疗纠纷处理情况;
6.开展行风建设创建及表彰活动情况等。
四、领导重视情况
1.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情况;
2.医院行风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3.主要领导处理群众投诉情况等。
办学、招生、收费、师德师风是学校评议的重点
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学校在办学、收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08年学校行风专项评议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一、办学行为情况
中小学校是否存在违反“四独立”规定办分校,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办“民办学校”,是否违反规定办“校中校”,办收费的实验班、特长班和补习班等。大中专院校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进行招生宣传,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办二级学院和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是否办有与研究生、本科生等招生相关的辅导班等。
二、招生行为情况
中小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跨地、跨片招生,许诺优惠条件等不正当竞争招生,高中是否存在违反“三限”政策招生等。大中专院校是否存在违反公平原则、弄虚作假招生,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办理转学行为等。
三、收费行为情况
学校是否实行收费公示;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现象;是否存在不提供服务收费或降低服务标准高收费现象;是否存在强制性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高中代收的课本作业本费学期末是否与学生结算,是否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义务教育学校是否违反规定统一征订教辅读物,是否有代其他部门收费的行为。大中专院校代收书本费是否按学年与学生结算等。
四、师德师风校风建设情况
学校是否实行校务公开;是否想办法积极主动地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是否有教师参与办辅导班收费;是否发生影响师德师风的重大事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开展了师德师风校风建设总结表彰活动等。
五、领导重视情况
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情况;学校行风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是否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音;主要领导处理群众投诉情况等。
医院评议将更注重患者的切身感受和意见
住院患者及门诊病人的切身感受和意见,将作为今年考核医院行风的重要依据。
在具体评议措施上,一是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所在机关,行风评议代表,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代表,社区居民等社会各界人士发放《民主评议医院行风测评表》,对参评医院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二是由评议医院办公室组织门诊、住院患者以及部分出院患者,采取当面填写、登门调查或邮寄《民主评议医院行风调查表》的方式,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二是由纠风和卫生部门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接受群众投诉与查办案件相结合、个别走访与召开患者座谈会相结合等形式,对医院自评工作进行督导。督导活动形成的结论作为考评依据。四是由评议医院办公室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南阳日报社、南阳电视台、南阳人民广播电台、南阳晚报社等新闻媒体对参评医院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
考评人员还将抽查患者费用清单与病历对照。随机抽取各参评医院一定数量患者的住院病历,对临床医疗收费、抗生素临床应用和检查收费合理性进行检查、评判,作为考核依据。主动受理群众举报,采取多种形式收集群众对医院行风问题的反映,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处理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同时,组织患者和社会人群对医院进行行风测评。
学校评议将采取自评、督导检查、考核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校自评:参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评议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订评议方案,召开动员会,听取学生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建制,建立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督导检查:市纠风和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接受群众投诉与查办案件相结合、个别走访与召开学生座谈会相结合等形式,对各县(市、区)的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和学校自评工作进行督导,了解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及各参评学校的整改情况。督导活动的结论作为考评依据。
组织考核:各级行风评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学校行风评议工作的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力求做到考核工作有据可查、客观公正。
1.实行百分考核办法。在100分制的基础上,实行扣分考核办法。同时,对行风建设有创新,受到上级机关肯定或通报表彰的,给予加分。
2.建立评议考核档案。把每个参评学校有关行风建设的材料实行归档管理,使每项考核都有据可查。
3.主动受理群众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多种形式收集群众对学校行风问题的反映,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处理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4.组织学校行风建设测评。组织学生对学校满意度进行调查,作为考核依据。
排名靠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单位
学校评议结果要运用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运用于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评选等,并作为考核学校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对综合考核排名靠前的予以表彰,居后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对其领导班子诫勉谈话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对排名后两位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单位,并建议有关部门暂缓晋升文明单位档次。对连续两年被评为后两名的学校,建议有关部门免去其主要领导的职务。
医院评议结果将运用于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运用于医院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评选等,并作为考核医院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对于综合考核成绩靠前的医院作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于考核成绩居后三位的医院将给予通报批评。对确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对其领导班子成员诫勉谈话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免去其主要领导的职务。对排名后三位的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单位,建议有关部门暂缓晋升文明单位档次。综合考核成绩靠后的非公立医院,暂缓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连续两年排序末位的,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记者 时卫红 通讯员 王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