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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3万元注册资金,全省第一家民间文物保护社会团体组织——新乡市文物保护者协会至今仍没通过2008年年审,不得不暂停了所有活动。
这家一度拥有400多名义务保护文物会员的协会不收会费,“保护文物只花钱不挣钱”,在成立一年来并非第一次为资金问题所困扰,为何这一次却是“生死攸关”?
“生死劫”
史继祖这几天很忙,作为新乡市文物保护者协会会长,他几乎每天都往市政府综合大楼里跑,去找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领导“说情”,“放协会一条生路”。
2006年12月注册成立的这个全省首家民间文保社团组织正面临一场“生死劫”——因为没有通过年审,协会已无权再开展活动。
“最近三个月一直在跑年审,若超过期限,协会登记证书将被收回,当年费老大劲成立的协会算是完了。”史继祖无奈地说。
今年4月,史继祖带着协会有关证件到办证大厅办理年审手续,却意外地未获通过,原因是“没有交注册资金”。
“2006年12月28日,协会注册成立时曾交过3万元注册资金,但那是以我个人名义借的高利贷。”史继祖说,协会不收会员会费,不搞经济活动,“保护文物只花钱不能挣钱,打印费、给会员发奖品都是用我的退休金,而日常搞文物巡防,吃饭、坐车都是会员们自己掏钱”。
在协会成立4个多月后,史继祖因急于还贷,私自将3万元注册资金取出。“除去本金,光利息都多还了4000多块,现在还欠1000多,欠其他的打印费、制作锦旗费加起来也有好几千元。”史继祖扳着指头给记者算着协会的欠款。
因为一时筹集不来钱,年审无法进行,史继祖及孔繁星、李定航两位副会长不得不一趟趟往市民政局、文物局跑,但一直没有进展。“我们希望不交那3万元钱,民政局说不可能,我们转而希望文物局拿这笔钱,毕竟好多协会的注册资金都是主管单位拿的,但文物局说现在财政手续严,批不了。”
“里程碑”
屈指算来,61岁的史继祖从事义务保护文物工作已有25个年头。从上世纪80年代在废品收购站捡古铜币往博物馆里送开始,史继祖的文物保护热情“一发不可收拾”,自费印传单宣传文物保护法,自费设立文物保护热线,有时还挺身而出,与破坏文物者面对面斗争。
史继祖在东奔西走义务保护文物的过程中,结识了不少志同道合的人,也深感“孤军奋战”的困难。准备材料,筹措资金,奔走数年后,2007年1月28日,在新乡市凤泉区政府会议室内,以他为会长的文物保护者协会召开成立大会。协会在很短时间内便发展了400多名会员,其中离退休人员占65%,党员占27%。会员们不定期骑自行车巡视野外散布文物,很快形成了一张遍及城乡的保护网。发现有破坏文物者或急需保护的文物,他们都会第一时间报告给文物局或市领导。
虽然是纯民间协会,但协会成立时得到了当地与省级文物管理部门的支持。成立大会上,省文物管理局一位副局长到场讲话,称这一集合民间力量协会的成立“在我省文物保护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新乡市文物管理局局长也发言:“新乡市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42处,市、县级470余处,长期处于文物多、人员少、资金短缺的困境。协会对文物特别是野外文物的看护和巡查将起到积极作用。”
协会在保护文物方面没有辜负外界的期望。协会成立之初,为在社会上“造一造声势”,会员们特意穿上印有“保护文物”字样的服装,开始逐区巡视文物,不到一年,就连新乡下边的八个县也都巡视了一遍。
“会员多已退休且遍布全市,热情很高。”73岁的李定航副会长说。从市林业局高工位置上退下来的他,目前是协会中年龄最长者。
在巡视过程中,有许多散布野外的文物因为得遇会员而改变命运。去年的一天,几名会员骑自行车途经新乡市北二环,发现一辆推土机正把刻有文字的一块石头往坑里推,他们上前察看,发现竟是一古代碑座,上有清晰的浮雕图。后经研究,图案是“麒麟望月”,石碑是一座珍贵的明代石碑底座。
巡查中,协会发现问题,也会及时提出建议,比如看到辉县白云寺房屋欲倒,木刻彩绘风化严重,协会提出“立刻动工修缮白云寺”的建议。一年下来,协会总共提了400多条建议,其中60多条被有关部门采纳。
“较真儿”官司
史继祖说,刚开始时,协会的建议涉及一些政府部门的,总能得到反馈,不少问题还能得到及时解决。但随着一场“较真儿”官司的出现,这种“良性互动”关系出现了微妙变化。
作为新乡市的标志性建筑之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七世同居坊”(饮马口石牌坊)是清道光帝为表彰布政司官员赵坷而立,具有珍贵历史价值。2004年,新乡市对旧城规划时,曾经要求距离牌坊中心30米外才允许有建筑项目。但去年5月,协会接到市民投诉,一栋商住两用楼正在距牌坊仅13米处大兴土木。
史继祖等人立即去察看,意外得知,开发商从规划到建设各项手续齐全,只差文物局的审批和相关的文物勘探。
协会立即起草建议,该项目应立即停工,重新规划。但这份建议却没起到实质性作用。据媒体报道,去年6月,市文物局曾下发两次停工通知,亦未能阻止此项目。
史继祖和协会却“不依不饶”,四处写信反映情况。知情人士称,这一做法颇让当地政府部门“为难”。而更出人意料的是,在“多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去年7月,协会直接到法院起诉新乡市规划局,要求该局撤销“违规立项”。
史继祖称,法院立案后,协会面临着来自四面八方诸多压力,有领导要求他们撤诉的,也有商议给他们些赞助“私了”的,但均被协会拒绝。
但官司结果出乎史继祖等人意料,法院认定协会“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驳回起诉:“上诉人不是文物的所有者,也不是该文物的管理者,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是直接权益受害人。”
“副作用”?
史继祖说,此判决对协会打击很大,会员们讨论认为:“文物是国家的,国家不制止,我们又无权制止,那还要我们协会干啥?”
这次官司过后,40多名会员退出了协会。然而,在史继祖看来,此次败诉的“副作用”还不只是会员的流失。
“以前许多单位都积极配合协会工作,搞活动时有单位提供免费场地,表彰会员时也有单位愿意出钱购置奖品,就连坐公交一出示协会证件还能免费。”史继祖说,这些“待遇”都随着官司的败诉烟消云散,而且许多单位开始排斥协会的建议,有些建议甚至被认为是“无中生有,没事找事”。
今年3月下旬,协会意外收到了省文物管理局来函,该局除感谢协会及会员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外,还通报“七世同居坊”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主体已被新乡市文物局处以10万元罚款,并已执行到位。至于责令改正方面的后续工作,省文物管理局已致函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希望协会继续履行章程规定义务,做出新的成绩。
“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很鼓舞人心。但没想到,紧接着协会连继续存在都成了问题。”史继祖说。
对于协会没通过年审,7月17日上午,新乡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杨绍钦面对记者另有说法。
杨绍钦说,协会没通过年审,完全是按规定办事。协会成立后,注册资金作为活动资金不准私自取出,另外还要建立会计、台账制度,这些文物保护协会都没有。
在杨绍钦看来,协会成立一年多来确实做了不少好事,在宣传文物保护法方面“功不可没”,但也确实给当地政府出了不少难题,比如协会提出的建议大多因为地方条件限制无法实现,但协会总是抓住不放。
“他对保护文物的热情是好多人不能比的,但作为会长,很多问题他没有考虑,比如协会资金来源。更主要的是,他没能处理好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杨绍钦说。
协会一名会员向记者证实,曾有会员提醒史继祖多与政府部门沟通,不能搞得太僵,但他“总是不听,喜欢找媒体,性格太直,太较真儿”。
新乡市文物局一位官员提起史继祖很无奈:“你就说他告规划局那件事吧,多少领导劝他他都不听,现在官司输了,遇着难题了,来找文物局了,文物局哪有钱给他呀?即使想给,财政局让给吗?”
采访结束时,记者获悉,新乡一位市领导刚刚就此事作了批示。“现在尽快补上注册金,并写出保证,会放宽条件给他年审的。”民政局一位官员说。
其实史继祖自己心里清楚:摆在他和协会面前的,是钱的问题,又不完全是。
“谁要是能帮协会出这3万元注册费,救协会一命,我情愿让位。”7月17日,史继祖在给一家商会写“求救信”找钱时,对记者及两位副会长喃喃着说。
□记者朱长振文图
左图:史继祖(右)与两名副会长探讨文物右图:为节省资金,协会办公地就设在史继祖位于市郊的家中。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