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周口晚报报道:(记者马四新通讯员张俊峰李磊)“要不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恐怕活不到现在,‘新农合’真是我的救命恩人啊!”近日,61岁的鹿邑县生铁冢乡丁怀村村民刘万善感慨地说。
刘万善患有冠心病多年,由于家庭经济情况不好,心脏病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今年5月,参加“新农合”的刘老汉在郑大一附院做了心脏手术,花费3万多元。出院后,他当月就在县合管办领到了10445元补助款。刘老汉逢人便说,如果不是党的政策好,不是“新农合”,他的病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治好。
同样是参合农民,试量镇崔大庄村民崔守生今年3月突发蛛网膜下腔出血,家人把他送到周口市中心医院治疗,花了近10万元医疗费。崔守生参加“新农合”时交了10元钱,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县合管办一下子给他报销了30000元医疗费。
如今,像刘万善、崔守生一样,鹿邑县已有960841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91.2%。一年多来,全县受益农民达38.58万人次,累计支付补助金额6444.51万元。
鹿邑县被确定为“新农合”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下决心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首先,整章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鹿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鹿邑县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医疗服务范围、内容、质量、价格、费用控制指标、违约责任和处理措施。二是严把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关。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方便参合农民就医的原则,经过严格审查,确定县级定点医疗机构7家、乡级定点医疗机构24家和相应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并明确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三是实行“协约式”管理制度。县合管办每年初与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鹿邑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和《新农合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权、利及相关服务承诺、考核办法等,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其次,严格监管,确保“新农合”健康发展。一是严格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统一公示形式,规范公示内容,落实执行责任,每月定期在公示栏内张榜公示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情况。二是推行联合督查和回访制度。由县卫生局财务股、审计股和县合管办等股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不定期入户调查和现场察看等方式,对乡镇合管办和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乡镇合管办每日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参合病人的住院情况进行核实,并协同定点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情况进行家庭回访,及时了解参合农民住院的真实情况,形成了县、乡、村一体化监管机制。三是派驻代办员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负责该点的“新农合”日常工作,实现了对医疗机构的实时监管。
其三,完善方案,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一是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乡级医疗机构由50%提高到70%,县级提高到55%,市级以上提高到45%,封顶线由10000元提高到30000元。二是实行住院正常分娩免费服务和保底补偿。一般定点医院正常分娩补助150元/胎次,基本做到正常分娩免费服务。参合农民外诊报销自费过多补偿低于总费用30%时,按照30%保底补偿。
其四,简化报补程序,真正让参合农民满意。一是全县实行就诊“一证通”。参合农民持医疗证可以自主选择县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保参合农民就医的自主权。二是全县实行“直补”,即参合农民在本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合住院患者出院当天在医院即可领取补助。为方便参合农民就医报补,今年6月份,他们在河南省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开通了院内网络直报,极大地方便了在郑打工和转往该院治疗的参合住院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