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 | 河南论坛 | 法治 | 财经 | 环境 | 地产 | 旅游 | 教育 | 体育 | 娱乐 | 女性 | 婚庆 | 健康 | 网址 | 邮局
新闻报料:65936929
信息合作65935908
位置:视窗首页 > 新闻 > 网友观点精粹 > 正文
拿考生错误取乐需要尊重考生的感受
新闻日期: 2008年07月09日 09:17:58

  今年的高考已经尘埃落定,招生工作已经陆续开展。可就在这时,一个参加了今年高考阅卷的老师,在某网站发出一个名为“爆笑高考作文--来自评卷一线(08广东卷)”的帖子。帖子中,详细罗列了经由其手批阅的今年参加高考的一些学生在作文中犯的错误,并加以麻辣点评,大有“乐不死人偿命”的架势。虽然初衷是想博人一乐,但是广大网友还是认为这样拿考生错误做文章有些不妥。(7月8日《扬子晚报》)
  
  将学生在作文中犯的错误在网上晾出来,并非什么坏事。如果学生看见了,会明白原来那样写错了或错在哪里,这样能取到一种纠错的作用。许多人赞成该老师的做法,也是基于此。但是,这一切都需要在尊重学生的前提之下。失去这个前提,便有些不妥。而将参加高考的考生所犯的错误拿出来放到网上,并加上自己的“麻辣点评”,似乎是很为不妥了。
  
  无论是学生的日常作业还是考试试卷,都具有一定的个人隐私性。作为高考试卷,尤其如此。学生所写内容,在高考工作没有结束和经过学生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应该对外公布的。如果高考阅卷老师私自将学生所写内容公布出来,不但有违阅卷老师的行为操守,还实在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
  
  当然,该老师将学生的错误公布于众并无恶意,其目的无非是在网上博人一乐。甚至,这种公布还是善意的,可我们在公布时应充分考虑到他人的感受。当有网友反过来对这名老师挑刺时,这名老师表现出的态度有些暴躁,而这暴躁恰恰反映出了“拿他人错误取乐”的不妥。既然网友指出你的错误你会立刻做出反驳和还击,那么,当你将考生的错误晒出来评说一番,可否考虑到考生的感受和给其辩解的机会?
  
  每个人都喜欢拿别人的错误去取乐。正如人们常说的,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痛苦”可能仅仅是羞耻,也可能是自尊心受到了一点点伤害。但作为取乐的一方,都应该要“感同身受”的想一想,如果连自己都接受不了的话,还是不做为好。考生做文章出现错误,其中原因很多,比如笔误、时间仓促等,并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该拿其取乐。何况,还是身为“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呢?作者:夏余才 来源:红网

 

 

【人民网-河南视窗】责任编辑:程明辉
相关新闻:
灾区考生含泪写高考作文:我最想说谢谢    [07月04日]
高分考生成功的共同诀窍 只争取最好不强求第一    [06月27日]
残疾考生快到本地残联登记 残联要全程帮助他们    [06月16日]
河南各地预估一本线570上下 考生可参考填报志愿    [06月13日]
商丘市7万多名考生“跃龙门”    [06月10日]
南阳:8万考生 走过高考    [06月10日]
名师点评:数学偏难运算量大 考生比去年少得10分    [06月10日]
面包车防盗器响个不停 考生家长将其变“哑巴”    [06月10日]
民警拉响警笛急送考生 开考前将考生准时送进考场    [06月08日]
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警车猛赶八分钟取回身份证    [06月08日]
系橙丝带贴“爱心送考”标识 这样的车考生可免费坐    [06月07日]

【相关评论】
>> 综合信息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第一次登陆将自动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汶川是否整体搬迁未定 选址问题正在深入研.
朝拒绝韩总统李明博会谈建议 斥其“误导舆论.
俄罗斯第五代战机明年试飞 有望2013年装备空.
北京奥运主新闻中心启用
河南坚守1.18亿亩耕地红线 专家:构建用地新.
最后一批伤员出院 省人民医院41灾区伤员全治.
从西安到郑州盗窃 这伙贼拿着地图走一路偷一.
武文斌战友纷表示 学习武文斌把艰难困苦踩脚.
隔壁工地昼夜施工 噪声逼出市民写“另类”日.
修路何时不再剁“树脚” 绿化部门呼吁共同护.
有人养鸡有人建房出租 居民抱怨:社区成大杂.
业主前去交涉发生争吵 被戴上手铐后遭保安暴.
拿考生错误取乐需要尊重考生的感受
“裸体做官”是一封贴鸡毛的举报信
郭沫若造原子弹:是调侃更是警示
降分录取“90后美女作家”公平吗?
硬制度加“猛药”才能治出好作风
炒房到裸泳,房市里的“许霆案”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速测试 |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河南视窗〗 京ICP证000006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
   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 魏德强 甘泽远 律师
 律师 联系电话: 13703718105、1307372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