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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家庭暴力 许昌一16岁女孩诬告父亲强奸自己
新闻日期: 2008年07月07日 07:57:14

     该案系一起虚拟的犯罪事实,办案人员正在对控告人进行心理疏导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 刘华 谢耀军 实习生 王少华 通讯员 保民 永霞)为了摆脱家庭暴力,15岁的她竟谎称父亲两次强奸自己,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7月4日,记者从许昌县检察院获悉,经该院审核查实,该案系一起虚拟的犯罪事实,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办案人员正在对控告人进行心理疏导。

  据了解,控告人小源(化名)今年尚不满16周岁,早在幼年时期,父母就已经离婚,而父亲武某因强奸、盗窃两度入狱坐牢。在小源的记忆里,几乎没有父亲这个概念,唯独有继母赵某对她的关心和照顾。

  2004年,父亲武某刑满释放回家,小源原本平静的生活被“陌生”父亲的归来打破。出狱后,武某的情绪一度悲观,他不仅经常喝酒,且在醉酒后以殴打女儿、妻子的方式发泄心中不满。

  然而,长时间的家庭暴力让女儿小源对父亲武某产生了严重的排斥心理,看到继母被打后还要爬起来为支撑这个家而拼命挣钱,她再也无法抑制心中对父亲的怨恨。想到强奸可以判人重刑,她决定让自己当回“受害人”。一番深思熟虑后,小源多次向继母赵某说父亲强奸了她。

  2007年12月27日,小源来到公安机关报案。案件在侦查期间,小源依然咬定父亲强奸自己,直至公安机关将其父亲采取强制措施后,她才向检察机关道出了“实情”。

  经检察机关认真审核证据,发现此案系一起虚拟的犯罪事实,家庭暴力引起了未成年人心理障碍,遂对没有犯罪事实的武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对小源进行批评教育和心理疏导。

  ■声音

  “我不愿再见到他,他带给我的只有耻辱和伤痛!我从小都是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生活的,在学校同学们说我是小偷的女儿,在村里别人说我是个没人要、没人疼的孩子。所以,我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让父亲再次入狱,才能让我们家恢复以往的平静。”针对自己的行为,小源这样说道。

  办案检察官介绍,本应在父母呵护下成长的小源因其特殊的经历,过早地踏入了社会,并承受着与其年龄极不相符的心理压力,其行为已经妨害了正常的司法工作,由于她是未成年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对她的心理疏导,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此,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父母:不要把自身的不快和烦恼转嫁到孩子身上,他们尚未成熟的心灵很容易随着外界环境“感染”。

 

【人民网-河南视窗】责任编辑:杨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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