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李先生来电咨询:
我是搞建设项目施工的,经常听到关于“BOT”、“BOOT”的经营模式。请问,能否详细地介绍一下“BOT”和“BOOT”模式的含义?
答:在解释“BOT”和“BOOT”模式之前得先介绍一下特许经营制。特许经营制,是政府管理、规范某些特殊经营活动而设立的一种制度,特许经营权是根据特许经营制度授予某些经济实体的一种经营权利,通常是经特定程序许可而获得的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权。特许经营权由政府控制,政府可根据需要将特许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行业和特许经营项目由政府确定,并由政府将特许经营权进行转让。在特许经营项目中引进外资和民间投资的模式很多,其中比较常见的有“BOT”、“PPP”、“TOT”等。所谓“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既是一种融资方式,也是一种投资方式。“BOT”投融资方式在我们国家称作“特许权投融资方式”,其含义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或者私营企业承担公共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项目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所有权(这个所有权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所有权),允许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费用,由此回收建设项目投资以及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地移交给签约方的政府部门。对那些拟吸引投资的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来说,“BOT”就是一种融资方式,而对那些拟投资于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者来说,“BOT”则是一种投资方式。
“BOT”是一种基本模式,“BOO”和“BOOT”都属于“BOT”基本模式的变化与发展模式。
“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由私人合伙或某国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产业项目,项目建成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BOOT”与“BOT”的区别有二:一是所有权的区别。采取“BOT”方式,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只拥有项目的经营权;而采取“BOOT”方式,项目建成后,在规定的期限内,项目公司既有经营权,也有所有权。二是时间上的差别。采取“BOT”方式,从项目建成到移交给政府这一段时间一般比采取“BOOT”方式短一些。广西来宾电厂B厂就是我国第一个国家正式批准的“BOT”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