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张胜利 马惠萍 王健)在郑州出差租了一辆车,却对豪车动了心,他悄悄配了车钥匙。一个月后,又不远千里从广州来到郑州,将车偷走。昨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处张志强1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现年36岁的张志强是广州众嘉化工用品有限公司经理。2007年4月4日,张志强因工作关系来到郑州,租用郑州风行汽车租赁公司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
豪华的汽车配置、舒适的座椅感受,开出去极有派头,张志强动了心。这辆车市场价18.4万元,张志强一年工资只有几万元,不吃不喝也得好几年才能买一辆这样的车。经不住豪车吸引,张志强偷配了一把该汽车的钥匙,打算将这辆车偷走。
2007年5月12日上午,张志强不远千里从广州乘火车来到郑州。当天下午1时许,在郑州风行汽车租赁公司楼下,四顾无人,张志强将车偷走。
当天下午2时许,郑州风行汽车租赁公司发现黑色帕萨特轿车不见后,立即报了警,并启动了帕萨特轿车的GPS汽车定位系统,寻至附近一家洗车行。此时,车上的牌照已被卸下,张志强趁乱跑掉。当天下午4时许,在中原区一家属院,张志强被市民发现。逃跑途中,张志强将一赵姓市民右手打伤,经法医鉴定,已构成轻伤。
昨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因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志强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