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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撤下负面报道不给工程款?
新闻日期: 2008年06月30日 10:33:09

  27日,广州3名农民工代表为26名农民工讨要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不料却被欠薪公司锁住“面谈”,原因在于媒体去年11月5日对这一欠薪事件作了报道。该公司副总经理钱峰说:“不把网上《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刊登的报道全部撤下来,我们董事会决定不给工程款。”(6月28日《羊城晚报》)
  
  不付工程款,竟然还强词夺理,竟然叫嚣“不下撤下负面报道不给工程款”,貌似强大的声音中实质上却是脆弱到了极点。
  
  为何有负面报道?该公司咋就不想想。如果能够准时的付给工人薪水,又何来负面报道?
  
  按劳取酬,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工人在公司做了工,公司就应该支付工人薪水,现在倒好,竟然将讨薪的工人关起来“面谈”,竟然以撤下负面报道为要挟。
  
  公司的逻辑实在是荒唐透顶。将工人关起来,却解释为:“这不算非法拘禁,是我们内部的事,关起门来谈。锁住门,是为了不要外面不明身份的人进来。”究竟谁是“不明身份”?难道记者就是“不明身份”的人?
  
  如果报道不准确,公司完全可以状告网站和报社,但公司却不敢,真像他们自己所说的——“我们告报社和网站?我、我们哪里告得了?”本来就是事实,怎么告?再怎么告还是输。明知道农民工不可能让那些负面报道撤下来,却借此要挟农民工,也实在是可恶至极。
  
  媒体对欠薪进行报道,这是在伸张正义,这也是媒体的责任所在。报道是事实,也就没有什么必要撤下来。这注定公司的把戏是实施不了的。如果早知道,媒体的负面报道对公司的发展不利,就应该注重保护、塑造公司的形象,就不应该想逃避工人的薪水。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
  
  欠农民工的工程款,无论如何是要还的。这家公司也应该明白这一点。在我看来,媒体更应该紧追不舍,看看这家公司到底还能够弄什么把戏?更重要的是,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应该跟进,做农民工的强大后盾。
  
  付农民工薪水,没有任何的附加条件。公司不付农民工薪水,就要付出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代价。作者:王军荣 来源:红网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程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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