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记者 陈海峰)6月27日早上,住在睢县中原水城宾馆307房间的郑州市民孟先生发现,他放在房间桌子上手提包内的一部尼康数码照相机和近900元现金不翼而飞。而此前的6月23日,入住这家宾馆的郑州市民包先生丢了3万多元(详见本报6月26日A12版《住宾馆一夜 丢现金3万》)。
“6月26日下午入住宾馆后,我一直没有离开过房间,咋会被盗呢?”孟先生说,当晚8点前,只有餐厅和客房服务员来过房间送餐、收拾物品,之后再没人来过。“服务员离开时随手带上了房门。我晚上10点半左右休息,一夜没发觉异常。我怀疑是有人趁我熟睡时进到房间作案的。”他回忆。记者注意到,房间内铺着地毯,踩上去悄无声息。发现财物失窃后,孟先生立即致电酒店总台,“奇怪的是,我刚说了句‘东西丢了’,总台服务员好像有所准备,马上说‘我们已经知道了’。”孟先生说,他追问总台别的房间是否也发生了盗窃,服务员回答“是的”。过了一会,两个男子来到房间,其中一个中年男子简单了解了情况,对孟先生说“你钱包还在,说明小偷很仗义”。
“酒店方不仅不给予应有的安慰,反而说起风凉话,这种服务态度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和接受。”对中年男子的作为,孟先生非常愤怒。
睢县中原水城宾馆总经理南燕(音)称,这个案件警方人员入驻宾馆一直在开展工作,其他的具体情况,她不方便说。
据睢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办案民警说,这是一起宾馆客房失盗案件,警方一直在排查,还没有线索,调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这家宾馆乱哄哄的,警方想主持调解,但宾馆方面态度强硬。警方称,作为服务行业,宾馆、酒店等场所首先要有严密的安保设施,一旦发生意外,要为警方的侦破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然而,警方在案发现场勘查时却发现,没有录像资料,这给侦破带来了很大难度。
一家宾馆接连被盗,那么,入住宾馆的失窃顾客就该倒霉吗?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金研律师集团商丘事务所高级律师朱汉东。朱汉东表示,宾馆是一个服务行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顾客和宾馆建立消费合同关系后,宾馆对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顾客在接受服务当中,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宾馆应当予以赔偿,顾客和宾馆因服务合同关系发生纠纷后,双方可先行协商进行解决,若协商不成,顾客可通过法定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