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们跑了十年的案件还执行不了,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6月24日上午8时,上访人刘敬淑携全家来到清丰县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承办法官手中。
1996年,清丰县法院受理上访人刘敬淑诉清丰县六塔乡赵楼村委债务一案后,作出民事判决六塔乡赵楼村村民委员会偿还仙庄乡兽医站欠款30143.64元,案件受理费1215元,其它费用30元,计1245元,由被告承担。判决生效后,上访人刘敬淑申请执行,后因种种原因本案常年未能执结,从而造成刘敬淑不断上访。
2008年,该院接到豫法访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中接访交办函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平先为组长的专案组。在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平先、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赵彦景的带领下,执行人员多次到申请人家中,对其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本着以人为本的思路做通了上访人的工作,并想尽一切办法,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依法追加了乡政府为被执行人,最终以叁万伍仟元连本带息将持续十二年的一起债务案件,圆满得执结,做到了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因此有了开头感动的一幕。(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 王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