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 连惠燕)7月1日起,我省的甲肝、成人乙肝等14种二类疫苗加价最高不能超过实际购进价的20%。
昨日,省卫生厅传来消息,我省将对第二类疫苗销售价格实行流通环节差率控制政策,以降低第二类疫苗流通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有媒体报道,全国很多地方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等二类疫苗销售价格非常混乱,有的疫苗从出厂到接种人群,加价率超过100%。
据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从7月1日起,我省严格规范二类疫苗加价行为,在不突破第二类疫苗生产企业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前提下,实行流通环节加价率控制的方法。
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疫苗生产企业和符合准入条件的疫苗批发企业购入的第二类疫苗,从出厂环节到接种单位购进环节,加价率最高不得超过25%。
接种单位向接种人收取的疫苗费用,加价率不得超过实际购进价的20%。此外,接种单位还可收取服务费、接种耗材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每次2.50元。
【相关链接】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如水痘减毒疫苗、流行性感冒疫苗、狂犬病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痢疾疫苗、肺炎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等,分别可以预防水痘、流行性感冒、狂犬病、轮状病毒腹泻(秋季腹泻)、细菌性痢疾以及肺炎球菌引起的肺炎、脑膜炎、菌血症等疾病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小儿肺炎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