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多项优惠政策
扶助震区灾民在豫就业
人民网河南视窗6月26讯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6月24日向全省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展开对地震灾区特别是该省对口援助的江油市劳动者在豫务工的人数和工作生活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在全省展开针对灾区劳务人员的就业援助行动。
灾区来豫就业者可享优惠政策
两部门规定,灾区来豫就业者可凭原籍地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或再就业优惠证,在河南省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登记,纳入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范围,享受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和相关服务。
灾区来豫就业的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还可以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范围,免费给予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在豫灾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也可以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
河南省规定,本地企业吸纳安置灾区来豫劳动者就业,在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可与其他符合相关条件人员合并计算,依法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政府还将在相应期限内按照就业困难对象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符合贷款条件的,政府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多渠道高水平提供就业服务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多渠道向灾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抓紧收集一批用工规范、待遇较高且工资发放正常、能解决食宿等适合灾区劳动者的就业岗位信息,这类信息每周五上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汇总筛选后将通报给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今后一段时间,各地还将按照统一安排,组织本省企业到对口援助地区举办现场招聘活动。
培训援助方面,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组织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做好接收灾区学生就读的准备,帮助地震灾区孤儿中有意愿就读技工院校的初、高中毕业生来豫学习,通过实施二至三年的技工教育,使他们掌握专业技能,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