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工人日报报道:“谢谢!真的谢谢你们啦!要不是法官主动为我撑腰,俺这几万元赔偿款就泡汤了。”6月20日下午,在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当来自四川省苍溪县的民工朱某颤抖着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8.9万余元赔偿款时,这位来自灾区的汉子禁不住泪流满面。
1997年,20多岁的朱某从四川来到禹州市神垕镇某煤矿打工。当年9月27日,朱某所在矿井突然发生塌方事故,正在井下作业的朱某被埋煤下20多分钟。朱某被救出后经医院救治苏醒,但事故致其脑瘫后遗症,至今生活尚不能自理。治疗期间,朱某同乡代其与煤矿签订了一次性赔偿协议,由矿方支付赔偿金3万元了事。后来,朱某被送回家乡。
回到家后,身受重创的朱某经当地鉴定为六级伤残,10年来为看病相继花去了10万余元,并欠下了数万元外债。其间,朱某曾多次找煤矿要求赔偿,但均无结果。2007年,朱某以当年自己并未委托同乡签订赔偿协议为由,把该煤矿起诉至禹州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赔偿协议无效,并要求煤矿赔偿各种费用12万元。2007年6月29日,该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煤矿支付朱某89183.13元。然而,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该煤矿的法人资格已经注销,原财产已不存在。执行暂时陷入僵局。
今年4月底,朱某在女儿的陪同下第三次来到禹州。谁知刚来不久,朱某的家乡就突发了里氏8级的特大地震,朱某父女顿时陷入双重的痛苦之中。为了切实维护朱某的合法权益,禹州市人民法院本着“人要回去、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原则,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先从司法救助基金中拿出3万余元,帮助其暂渡难关。之后,该院法官又主动为朱某捐款千余元。为使朱某能够尽快回家,6月20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与许昌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一起再次与当地党委、镇政府协调,终于将案件赔偿款全额执行到位,并当即交到了朱某手中。记者杨红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