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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指导线之后还要有“强制线”
新闻日期: 2008年06月13日 09:23:18

  10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了本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面对当前物价上涨较快的问题,北京市劳动保障局突破性地把往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从“零增长或负增长”,改为“增长3.5%”。也就是说,市劳动保障局建议在京企业至少为员工涨3.5%的工资。(6月11日《京华时报》)
  
  每年劳动保障局都会出台“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年北京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最大亮点是把往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从“零增长或负增长”,改为“增长3.5%”。这意味着,在京企业的员工至少可以涨3.5%的工资,这对于员工来说,无疑是相当有利的。
  
  然而,让我们担心的是,涨3.5%的工资如何落实到位?因为“企业工资指导线”,起到的只是指导,并没有强制性。企业在本质上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要想他们给员工增加3.5%的工资,恐怕不是件很容易的事。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员工与企业进行博弈的重要依据。可是有依据,并不等于就能够在实际中获益。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员工在与企业进行博弈的力量还远远不够,虽然他们有工会,有劳动保障部门,有法律,有工资协商制度,可这些还不足以真正能够给他们以力量和信心,并且使他们能够在博弈的路上走得很顺利。
  
  北京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之所以有增加3.5%工资的突破,是由于当前物价水平攀升较快。如果员工的工资不上涨,不能达到增加3.5%的工资这个目标,就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因此,在现实中,就必须保证员工的工资能够至少到增加3.5%。这显然不是“企业工资指导线”,所能够保证的。
  
  “企业工资指导线”,起到的只是“指导”,对于那些效益较好的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他们的涨幅只会接近上线;可对于效益不太好,对于那些私营企业,员工们是否能够得到“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
  
  给员工涨工资是物价上涨的必然,然而我们现在的涨工资好像只适合于垄断企业,他们的工资一涨再涨;而对于一些企业的员工来说,涨工资总是很遥远,有时甚至连基本工资保障线都能以达到。
  
  我以为,劳动保障局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必须的,但关键还在于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对于那些不容易给员工涨工资的企业,还需要劳动保障局来个“强制线”,通过持续的检查,保障至少涨3.5%的工资落实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企业工资指导线”不能发布了之,不能只让员工自己去争取“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工资限定。作者:林卫萍 来源:红网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程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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