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东方今报报道:(首席记者 何中有/文图)“摊上这事,我家的天就像塌了一样。”昨天,一名焦作读者向记者反映,由于所加柴油的质量不合格,她丈夫被严重烧伤,巨额医疗费已经成了家里的沉重负担。
换油箱盖 一团火扑面而来
刘文成,41岁,焦作市山阳区农民,平日开三轮车搞运输。
5月24日晚9时许,刘文成在焦作市牛庄大转盘西侧与长青路交叉口的一家加油站加了290元的0号柴油,晚11时许回到家。
5月25日早晨6时30分许,刘文成让妻子去拿新的油箱盖,当妻子张小红拿着油箱盖走到楼梯口时,看到了恐怖的一幕。“他拧了一下油箱盖,一团火‘呼’地喷了出来,随着火还带出了好多柴油。”张小红说,丈夫顿时成了一个火球,四处奔跑,大声惨叫。
几分钟后,刘文成身上的火焰终于变小了,体力不支的他倒在椅子上。
烧伤严重 十几天花费20万
“一个亲戚刚好开车过来,我们赶快把他送到医院。”张小红说,经检查,刘文成全身的烧伤面积高达82%。
据张小红介绍,5月25日至今,刘文成住院的医疗费已经高达20多万元,这些钱都是她向亲朋好友借的,突如其来的灾祸给家里带来了难以承载的沉重负担。
两次检测 所加柴油不合格
事发当天下午,张小红在那家加油站又购买了50元柴油,来到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5月28日,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张小红提供的柴油“闪点”过低,只有26摄氏度,而正常值不得低于55摄氏度,检验结论为质量不合格。
“闪点”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加热油品所冒出的蒸汽和空气组成的混合物与火焰接触发生瞬间闪火时的最低温度。“闪点”越高,柴油的安全性能就越高。
6月4日,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前往这家加油站取证,抽取的柴油依然不合格。
谁该负责 事情至今无定论
加油站负责人朱先生说,他很同情刘文成,但他认为事件有一些疑点:“如果柴油真的不合格,为什么只有他一家出事?另外,即使闪点再低,没有明火也烧不起来。”
朱先生说,如果确系油品的质量问题引发了事故,他愿意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加油站又不产油,这些油是买来的,事情到最后总会有一个合理的说法”。
河南剑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姬智律师认为,如果确系因油品不合格导致被烧成重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刘文成有权要求加油站支付医疗费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张小红告诉记者,加油站理应对这起事故负责,承担全部的医疗费,否则她将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