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 | 河南论坛 | 法治 | 财经 | 环境 | 地产 | 旅游 | 教育 | 体育 | 娱乐 | 女性 | 婚庆 | 健康 | 网址 | 邮局
新闻报料:65936929
信息合作65922386
位置:视窗首页 > 新闻 > 政府资讯 > 正文
三门峡市开展“廉政建设年”
新闻日期: 2008年06月11日 08:19:14

为了兑现对人民的承诺

———三门峡市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掠影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通讯员  索继民

  近日,一场以“增强廉洁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为主题,以强化教育、督查和专项治理为手段,着力深化三门峡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廉政建设年”活动,正在崤函大地如火如荼地开展。

  今年4月,新一届三门峡市领导班子在认真研究如何以良好的作风履行好职责,完成好换届时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兑现对人民的承诺时,市委常委会成员一致认为:在全市全面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深化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推动三门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强保证。

  4月23日三门峡市出台了《关于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意见》,专门召开了由全市副市级以上领导及800余名县级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对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市长、专职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和市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廉政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并明确各县(市、区)委和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本地本部门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此次三门峡市“廉政建设年”活动,以全市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该市着重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开展以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党政纪条规教育,以预防“节日病”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二是集中开展清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制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制止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整顿机关作风纪律等专项治理。三是组织专项集中检查,深入到各地、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同时依靠群众采取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意见箱、公布举报网址等,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四是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人民网-河南视窗】责任编辑:赵良峰
相关新闻:
新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08月13日]
人民法院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廉政监督员挑毛病    [08月04日]
鲁山办起“廉政视窗” 老百姓叫好干部“紧张”    [07月24日]
新县努力打造老区特色廉政文化    [07月22日]
河南广泛的群众参与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奠基础    [07月17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河南省委书记讲廉政党课    [07月14日]
淇滨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    [07月14日]
法制日报:河南高院“廉政责任书”从上至下约束法官    [07月14日]
魏都区农信社开展“廉政文化进农信”活动    [07月14日]
河南对省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07月11日]
人民法院报:廉政警钟长鸣 河南队伍建设注重固本强基    [07月11日]

【相关评论】
来自 218.28.80.150网友发表评论 评论日期:2008-08-14 11:41:08
我是三门峡市渑池县陈村乡辖区的一名待业青年,因为本人曾经跑运输颇有成效,想买辆车没有钱去辖区信用社贷款,工作人员不与受理。我想问问有领导没有呀?我们当地人都知道是工作人员受到好处才可受理,我想请领导重视此事
>> 综合信息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第一次登陆将自动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郑州农民也可网上看病 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试.
郑州精品街工程再遭大雨 交通并无受到严重影.
河南公安机关派11名督察队员 贴身督察奥运安.
政府买单律师坐堂 焦作推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
10年后的郑州火车站老城商业区
郑州市政府规范“红头”文件 方便群众上网查.
绿云小区物业维修费收不齐 电梯停运业主直叫.
京、昆、豫数十剧种荟萃北京 名家“同唱一台.
奶茶“搭乘”营养快线 新密市工商部门介入调.
七旬老妇不慎坠入机井 消防官兵15分钟成功营.
残疾婆婆照顾儿媳妇 两年呼唤让儿媳能喊“妈.
市民想种棉可获赠棉种 省纤检协会帮忙联系土.
从5天17金看中国体育之进步
行人闯红灯罚“站岗”既人性又文明
落马贪官:自由是个啥感觉?
天价月饼,为何“永不消逝”?
不必苛求每一枚奖牌有更高尚的色彩
体操女团夺冠生动诠释奥运精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速测试 |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河南视窗〗 京ICP证000006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
   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 魏德强 甘泽远 律师
 律师 联系电话: 13703718105、1307372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