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 | 河南论坛 | 法治 | 经济 | 环境 | 科技 | 地产 | 旅游 | 教育 | 体育 | 娱乐 | 软件 | 女性 | 婚庆 | 健康 | 网址 | 邮局
新闻报料:65936929
信息合作65935908
位置:视窗首页 > 新闻 > 社会 > 正文
田间地头有人向瓜农索取“市场费” 警方已立案
新闻日期: 2008年06月03日 09:40:51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郑州晚报报道:(记者 周伟卿 通讯员 李宏伟 文/图)正值中牟大棚西瓜销售旺季,5月30日,韩寺镇大洪村的瓜农们给本报打电话,反映有两个身份不明的人向前来买瓜的商户索要摊位费、建设费,该村的西瓜已经3天无人问津了。

  地头卖瓜要交市场建设费

  5月3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韩寺镇大洪村村西的西瓜种植区,往日热热闹闹的交易场景已经没有了,瓜农们蹲在瓜棚前长吁短叹。见记者发问,一下围上来一群瓜农,“你看这公路两边到处贴着他们的‘公告’,只要是在俺村的地盘上进行西瓜交易,都必须给他们交钱,30~50元不等。”四组村民林某说:“都是俺村李书林,他不知从哪里雇了两个人,在他家吃吃喝喝,都是20来岁,上身不穿衣服,前胸后背和胳膊上都刺着龙、蛇、鹰,嘴里叼着烟卷,手里拿着匕首,整天在这瓜地头儿上晃悠,看到谁来买瓜就收钱,有时候还向人家要100元、200元的,谁还敢来买瓜啊。”一位年近70岁的长者说:“我也不识字,不知道‘公告’上写的啥,这两天村里的大喇叭吆喝几遍了,卖瓜就得给他们交钱。”

  路旁贴着的“大洪村农副产品市场公告”规定“在马路上进行西瓜交易者,罚款10~20元。凡在大洪行政土地范围内进行西瓜、蔬菜、卖粪车交易的一切车辆,必须缴纳大洪市场建设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从中干涉建设费的正常征收。建设费的收取办法是卖瓜车辆每车交2元,购瓜小车5~20元,10吨以上大车30~50元。买卖双方不得私自交易,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落款是大洪市场办公室、大洪经纪人协会,日期为5月20日,上面还加盖了两枚印章。

  中牟公安部门已立案调查

  记者将所见到的情景向该镇领导反映,镇党委书记乔琳说:“大洪的市场是村里自己建的,镇里没有插手。”该村支书解释说:“李书林是俺村市场的承包人,他们几个这么做确实不恰当,连招呼也没给我打。我们马上撕掉公告,遣散那两个人,停止对车辆的收费。”

  该镇镇长董胜军在电话里对记者说:“这是一件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我们将立即采取行政和法律措施,制止乱收费,切实维护瓜农和商户的合法权益,保障西瓜顺畅销售,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中牟公安局韩寺派出所所长王百泉表态:“我们已经对这个事件立了案,近期一定给群众一个说法。”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杨晓娜
相关新闻:
瓜农进城售瓜暂不受罚 执法人员将以引导教育为主    [05月13日]
市场报:瓜农进城政策未出台 郑州卖瓜小贩东躲西藏    [05月12日]
瓜农进城,能否双赢?    [05月08日]
痴心瓜农育出近50公斤瓜王 已经被高价收购    [09月26日]
半夜买瓜遭拒保安醉打瓜农 4名保安已经被治安拘留    [07月12日]
西瓜直销点,瓜农为何不愿进    [06月28日]
瓜车误上立交桥被撞 为儿省学费受伤瓜农拒上医院    [07月09日]
醉酒男子抡钢管挥砍刀 俩瓜农凌晨喋血街头    [08月15日]
瓜农撞人被拘儿要交学费 民警“义买”西瓜    [08月15日]
什么时候瓜农进城不再瓜碎    [07月25日]
瓜农被偷市民“高价”买瓜    [07月23日]

【相关评论】
>> 综合信息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第一次登陆将自动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洛阳规定在中招录取中 救灾立功军人子女加1.
洛阳市级领导司机开车闯红灯 立即解除聘用合.
黄河防汛进入关键期 河南省以临战姿态做好准.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2008年端午节河南省放假.
郑煤集团援建队起程赴安县
迎着山上滚石抢通道 河南交通厅工作队感动灾.
田间地头有人向瓜农索取“市场费” 警方已立.
“阿瓦山寨”多名持刀男追打业主 两名居民受.
新密一男童跌进开水锅 致全身大面积特重型烧.
二七区执法局清查夜市噪声 划拳的闲聊的请安.
“奥运熊猫”将与游客见面
高速公路柏油粘鞋 郑州一女孩蹲下提鞋被车轧.
收费塑料袋不是一个“消费”问题
妻子该不该原谅地震时先跑的丈夫
购房要关注的岂止是房屋抗震性
教学楼造价标准应参照政府办公楼
生命与健康是灾区重建的起点
在灾难洗礼中找寻失落的宽容精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速测试 |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河南视窗〗 京ICP00006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
   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 魏德强 甘泽远 律师
 律师 联系电话: 13703718105、1307372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