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许昌日报报道:(记者 郭雯 通讯员 金晓华)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全民创业、城乡一体、环境创优”等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我市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
进一步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开展网上举报、申诉和案件查询,提供网上法律咨询服务;运用视频系统进行网上信访接待;实名举报件件答复。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为每月的10日和20日。坚持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加大处理信访工作力度。对群众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努力把群众上访的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实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发现问题责任倒查制,重大疑难案件挂牌督办制。
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坚持对“两抢一盗”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努力遏制“两抢一盗”犯罪的高发势头,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
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加大力度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呼声比较高的职务犯罪。着力查办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煤矿等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的查处和预防力度;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积极查办危害新农村建设的职务犯罪。此外,要特别重视对危害全市三项重点工作开展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
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严重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利益,以及因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导致司法不公等刑事、民商事案件的监督。严肃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
依法保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支持保障律师及其他辩护人依法行使权利,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案件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实现自侦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坚决防止讯问过程中侵害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情况的发生。
探索建立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不诉案件被害人个案救助制度。积极争取财政、民政等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推动有条件的基层检察院逐步建立刑事不诉案件中对生活确有困难、被告人又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被害人司法救助基金和救助制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改进执法方式。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案件。完善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建立社会调查、亲情会见等制度。
深化检务公开。印制检务公开手册,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放。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务公开栏,公开检察机关基本职能。开展检察公开日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观、评议检察工作。
改进执法作风。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改进执法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专项活动,着力防止和解决检察人员违规办案、越权办案、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和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