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我省各界人士对四川地震中失去亲人的孤儿表现出十分热切的关注,每天都有许多善良的市民通过各种形式咨询领养灾区孤儿事宜,表达领养地震孤儿的愿望。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了解到,因抗震抢险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仍在进行,孤儿身份正在核实,目前灾区孤儿收养工作尚未开展。
据介绍,从上星期四起,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每天能接到几百个热心人士打来的咨询电话,要求收养灾区孤儿。“非常感谢热心群众对受灾地区孩子的关心,他们积极表示收养孤儿的善举令我们非常感动。”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李处长表示,“对于孤儿收养工作目前只是政策咨询,包括登记等目前都没有开始操作。”
李处长说,请大家放心,目前这次地震造成的孤儿和暂时与父母离散的儿童,当地民政部门已经及时采取救助和安置措施,就近安置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给予了充分的照料,并积极帮助他们寻找亲人。因抗震抢险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仍在进行,孤儿身份正在核实,尚不具备办理收养的条件,灾区民政部门将待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后,尽快开展孤儿收养工作。
李处长表示,他们会随时向社会公布如何进行孤儿收养工作的相关情况,使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申请人可以依法收养灾区孤儿。
据了解,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收养工作的具体开展起码要在半年或一年以后。因为,“收养孤儿本身有一定的程序,例如孤儿身份的确认就很复杂。救灾工作结束,民政部门会为灾区的孩子张贴寻亲公告,父母需在60日之内前来认领,如无人认领,亲戚朋友也放弃抚养,才能基本确认其孤儿身份。接着初步配对,再进入公示,在没有异议的条件下方能完成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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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收养孤儿必须符合收养法律法规,收养人应同时具备几个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抚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现行《收养法》里,没有规定允许以单位的名义来收养孤儿。记者王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