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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目标责任书 四川援建安置房郑州洛阳任务重
新闻日期: 2008年05月22日 09:04:02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东方今报报道:(记者 王献军) 8月10日前,我省将向四川省绵阳市援建6万套住房及配套公共设施,共计130多万平方米。昨天下午,省政府召开支援四川地震灾区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会议。省建设厅与18个省辖市建委签订了过渡安置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与部分企业签订了过渡安置房生产任务保证书。

【任务分解】郑州、洛阳最多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8月10日前我省必须完成6万套过渡安置房及配套公共设施共计130多万平方米的建设任务。其中配套建设60所小学、30所中学、60个诊疗所、60个商业网点、1200个公共卫生间、1200个垃圾收集点,工程投资概算约3.3亿元(不包括运输费)。

    省建设厅厅长查敏介绍,分配给我省的6万套过渡安置房及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任务,将分解到各省辖市建委。其中,郑州市承建1.2万套过渡安置房及配套公共设施,洛阳市承建0.6万套过渡安置房及配套公共设施,新乡、安阳、平顶山、许昌、南阳各承建0.4万套过渡安置房及配套公共设施,开封、焦作、漯河、鹤壁、周口、驻马店、信阳、三门峡、濮阳、商丘、济源各承建0.2万套过渡安置房及配套公共设施。

    查敏介绍,我省的援建工作分为三个工期,一期在6月25日前完成1万套过渡安置房及配套公共设施;二期在7月20日前完成2.5万套过渡安置房及配套公共设施;三期在8月10日前完成剩余2.5万套过渡安置房及配套公共设施。

    其中,一期工程1万套过渡安置房及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任务,郑州市、洛阳市要分别完成3500套、1500套,新乡、安阳、平顶山、许昌、南阳各完成1000套。

【建设标准】每套20平方米左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过渡安置房的统一标准,房屋类型采用彩钢夹芯板或轻钢龙骨结构,满足抗震要求,符合保温隔热、环保要求;每套面积20平方米左右,满足基本居住条件;室内要有照明电源,液化气灶、罐等基本设施。

    配套公共设施方面,要帮助解决受灾群众临时住房和生活问题。平均每50套过渡安置房要配建:一个集中供水点、1个公共卫生间和1个垃圾收集点;平均每1000套过渡安置房配建:1所小学、1个诊疗所、1个粮食与商品零售点;平均每2000套过渡安置房配建1所中学。

【责任考核】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在昨天下午的会议上,省建设厅与18个省辖市建委签订了过渡安置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与部分钢结构彩板房生产企业签订了生产任务保证书。同时,各省辖市建委分别与生产企业签订了生产安装协议。

    省农行行长张健称,为解决生产企业流动资金问题,将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特事特办。近日,史济春副省长还将赴上海宝钢,协调生产原料供应问题。“只准超前,不能拖后。”省建设厅厅长查敏表示,省建设厅将对各省辖市建委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纳入全省建设系统综合督察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完成,让灾区群众早日住上房子。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杨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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