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 薛华 通讯员 张永辉 丁卫军)一劫匪到储蓄所抢劫,凶狠地将值班女储蓄员喉管割成重伤。近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女储蓄员要求劫匪附带民事赔偿医疗费8万元、误工费1万元、护理费5000元等共计405114.20元。
李丽飞是临颍县邮政局沃城邮政支局职工,去年8月29日,按照往常一样,她来到了单位值守夜班。第二天早上6点多,一个劫匪携带匕首、手套翻墙进入该储蓄所院内并敲值班室的门。当李丽飞打开值班室门时,劫匪用左手勒住李丽飞的头部,右手持匕首猛划、猛扎李丽飞的颈部及上身部位。致李丽飞昏倒后,劫匪到邮政储蓄所值班室和营业厅内抢得现金900余元。经鉴定,李丽飞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构成3级伤残。
劫匪叫钱文龙,今年20岁,是临颍县沃城镇黄庄村人,平时游手好闲,常以上网打发时光。
“都是上网害了我。”在法庭陈述时,钱文龙用双手捂面,不时地重复着这句话。他说,他初中没上完就辍学在家,闲来无事就结交了一些社会上的狐朋狗友经常上网。上网需要钱,他就把黑手伸向了本乡的邮政储蓄所。
令钱文龙没有想到的是,储蓄员李丽飞并没有死。李丽飞从昏迷中醒来后挣扎着顺楼梯爬到北侧的平房上,看到劫匪正从院西侧的院墙往外翻墙,就呼喊着报了警。
随后,临颍警方就根据李丽飞的描述,很快将钱文龙抓捕归案。去年9月初,犯罪嫌疑人钱文龙被临颍县检察院批捕。
在法庭上,被害人李丽飞的代理人除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钱文龙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外,还请求判令被告人钱文龙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继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405114.2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文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公私财物并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钱文龙犯抢劫罪的罪名成立,遂判处被告人钱文龙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文龙的犯罪行为确实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判处被告人钱文龙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0150.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