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 | 河南论坛 | 法治 | 经济 | 环境 | 科技 | 地产 | 旅游 | 教育 | 体育 | 娱乐 | 软件 | 女性 | 婚庆 | 健康 | 网址 | 邮局
新闻报料:65936929
信息合作65935908
位置:视窗首页 > 新闻 > 时事 > 正文
郑州市民政部门:市民收养四川灾区孤儿暂不合适
新闻日期: 2008年05月16日 09:06:14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郑州日报报道:(记者 孙志刚)自本报开通抗震救灾捐赠热线67655555以来,有许多热心市民打电话表达了想收养四川地震灾区孤儿的愿望。现在是否适合谈收养灾区孤儿的问题?收养孤儿都需要哪些条件?记者就此向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副处长张志宏说,这几天他们也接到许多热心市民的电话,市民的心情都可以理解,但当前四川地震正处于救灾的关键时期,现在谈收养四川灾区孤儿还不合时宜;再说对孤儿认定有严格程序,时下当以救灾为重。他还表示,按规定,收养孤儿一般应在孩子所在地民政部门办手续,由于四川灾区紧急抗灾,现在联系只能给抗震救灾添麻烦。

  有市民还咨询:能否在市民政局预约收养四川地震灾区孤儿?张志宏表示,预约收养孤儿在河南省都还没有试点,目前全国仅在上海开展试点工作。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杨晓娜
相关新闻:
四川民政厅:目前地震孤儿已有4000多名    [05月23日]
领养地震孤儿热 北京公布地震灾区孤儿收养条件    [05月23日]
法律对收养人规定严格义务 收养地震孤儿应谨慎    [05月23日]
领养并非安置地震孤儿的最佳方式    [05月23日]
灾区孤儿身份正在核实 目前收养工作尚没有开展    [05月23日]
收养灾区孤儿须有大专文凭 符合条件可电话报名    [05月23日]
目前地震孤儿已逾4000名 想要收养还得等    [05月22日]
民政部紧急通知 各地做好灾区孤儿收养咨询工作    [05月22日]
收养孤儿一定要重视心理救助    [05月22日]
洛阳市民热切关注灾区孤儿收养    [05月22日]
郑州一退休医生每月拿出200元 帮灾区孤儿上学    [05月22日]

【相关评论】
来自 123.14.248.124网友发表评论 评论日期:2008-05-23 21:58:48
收养孩子一定要很有钱麽,幸福是钱组成的么?
来自 222.60.232.7网友发表评论 评论日期:2008-05-23 20:05:03
我有一个儿子已经14岁了,正上初中,是个德才兼备的孩子,学习也很好,几乎不用我怎么操心。我和爱人一直想再生个孩子,看到这次地震有了这么多的孤儿,想认领一个5岁以下的女儿,我们会把她当亲生的一样看待的,不知我们的这个愿望能否实现?
来自 123.6.161.210网友发表评论 评论日期:2008-05-22 20:26:58
我是唐山人,地震那年八岁,如今人到中年,我有一个幸福的家,汶川大地震使我想到我的童年,我非常想收养一个小女孩,我们有能力给她幸福。我现在郑州工作,家在郑州工作。
来自 123.5.229.172网友发表评论 评论日期:2008-05-22 8:50:46
我是汝州的,家庭条件良好,汶川大地震让人万分悲痛,我想领养一个1-6岁的男孩子,给他一个家,给他应有的母爱
来自 123.54.193.233网友发表评论 评论日期:2008-05-21 14:06:47
我是河南的我和爱人都想领养一个灾区的女孩儿,我们想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
>> 综合信息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第一次登陆将自动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河南川籍农民工返乡 用工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
河南:赴川抗震救灾人员工伤将及时享受相关待.
德国救援队赶赴中国地震灾区 将建流动野外医.
经六路(金水路-黄河路)今起全封闭 7月20日结.
郑州市旧城改造圈定三环以内 暂行办法已经出.
河南省紧急通知 切实保障救灾人员工伤保险待.
领养地震孤儿热 北京公布地震灾区孤儿收养条.
6名老板嫌挣钱太慢 合伙盗窃150余万元财物被.
美一老妇心跳停止20分钟 医生宣告其死亡后复.
四川公布救灾物资挪用举报电话 24小时有人值.
法律对收养人规定严格义务 收养地震孤儿应谨.
四川一女子被困九天走出大山 只为见到儿子母.
领养并非安置地震孤儿的最佳方式
“王石道歉”是进步更是警示
用制度保护捐款,不负爱的力量!
别急着抢拍“汶川电影”好吗
大震之后,要打一场“心理持久战”
面对国际援助,我们要心存感恩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速测试 | 版权声明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人民日报社 〖人民网·河南视窗〗 京ICP00006号 主办: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 人民日报驻河南记者站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
   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 魏德强 甘泽远 律师
 律师 联系电话: 13703718105、1307372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