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 祁 飞 通讯员 曹开庆)女友在化妆品店打工,经不住男友的诱惑,配制了化妆品店的钥匙。二人不但疯狂盗窃了店里的东西,又一把火烧了门店。5月13日,这对恋人双双被通许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通许县的杨某在该县化妆品店打工期间,携带有店门钥匙。其男友赵某发现后,要求配制,杨不从,极力阻止,即遭赵某的威胁,无奈,杨某同赵某一起偷偷配制了店门的三把钥匙,预谋盗窃。
去年8月19日凌晨2时左右,赵某骑电动三轮车携带作案工具来到化妆品店,用事先配制好的钥匙将门打开进入店内,偷走部分化妆品和一台电脑主机及一个收银盒(内有现金800余元),又用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放火烧毁该店。
后杨某帮助赵某转移赃物并毁灭证据。8月24日凌晨3时左右,赵某又来到化妆品总店,往店门及窗户上喷洒柴油,点燃后逃离,因没有燃烧起来,未造成严重后果。次日,赵某将家中剩余的化妆品及电脑主机隐藏在冯庄乡小城村的亲戚家。
经公安部门侦查,二人很快落入法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产,且数额特别巨大,后又放火烧毁他人财产,致使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且严重地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盗窃罪。杨某与赵某一同配制店里的钥匙,为其男友盗窃提供便利条件,且事后又帮助毁灭证据,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赵某因犯放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万元。杨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儿子抢劫父亲包庇
安报讯(记者 张书峰 李 飞 通讯员 李 杰)只因爱子心切,在儿子抢劫犯罪后,父亲为儿子出了份虚假的年龄证明。结果儿子被判处刑罚父亲也身陷囹圄。5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包庇罪被新郑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李某是杞县人。去年11月,李的儿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经过“高人”指点后,李得知只要能证明其子不满14周岁即不用负刑事责任,于是就决定在孩子的年龄上做文章。今年3月,李某的儿子涉嫌抢劫一案在法院开庭,李作为其子的法定代理人出庭辩护,称其子不满14周岁,不用负刑事责任。在法庭宣布休庭后,李又让其弟(另案处理)回老家为孩子出具了不满14周岁的虚假证明,并在此案第二次开庭时交到法院。后此事被警方查明,李的儿子因抢劫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李因涉嫌包庇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