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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怕担责不愿盖章 郑州“民宅办照”七成受阻
新闻日期: 2008年05月09日 09:52:57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郑州晚报报道: “我就是做个设计工作室,邻居谁都没意见,可是办执照的时候,社区不给盖章,还说让我交100元。”市民王先生近日给记者打电话说。因为从去年开始郑州工商执行“民宅禁商”政策后,导致他办证第一道坎儿就过不去。记者通过一些基层工商部门了解到,民宅办照七成因为社区不盖章而受阻。

  晚报记者 辛晓青

  社区不愿担责,半数以上不盖章

  王先生说,他打算在自己家的房子里做一个设计工作室,招聘一个助理。可是去工商所一问,说有新政策,像他这样在民宅里经商的,必须经过邻居同意。“其实我这样的生意,就是用电脑作图,也没人来往,很安静,楼上楼下对面我都问过,人家也都没意见,关系很好。”尽管如此,王先生还是遭遇了阻碍,“工商部门说要不业主委员会盖章证明邻居同意,要不得有居委会社区盖章”。

  王先生住的是老家属院,没业主委员会,他就找到了社区,可是一去就被拒绝了。“我跑第二趟,一个女的让我交100块钱,我很生气,没有收费的理由呀?”王先生后来找了关系问了社区的人,对方说,因为社区不愿意承担责任。几经周折,王先生总算盖上章,办下了营业执照。

  其实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记者从二七区、中原区的几个工商所了解到,一半以上的社区都不给盖章,只有少数几个社区,能够做到去附近居民中调查,让居民签字同意后盖章。

  七成民宅里的执照因为社区卡壳

  记者从中原工商分局林山寨工商所获悉,从去年12月5日《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他们共受理了20起民宅的注册业务。该所副所长陈曦说,20起业务中,6户顺利办来了社区的证明,其他的实在没办法,工商所只能驳回注册请求。

  这位工作人员说,现在所有民宅经商的注册中,七成因为第一道邻里同意的证明而卡壳,无法进行下一步的手续。

  “其实很多打算在民宅里做生意的,都是低收入群体,包括城市的下岗职工和一些外来人员,他们没有雄厚的资金去寻找合格的临街门面,只能选择成本低的民宅,大部分是注册个体户。”陈曦副所长说,为了不阻碍经济发展不打击这些人员自谋出路的积极性,各个工商所都在想变通方法,“比如一些对周围邻居没有任何影响的注册请求,我们会想办法协调社区,去调查周围邻居意见,去帮助他办理手续。”“如果确实很困难,办不来社区的证明,周围人不反对,也不签字同意,那么我们会看其经营情况,尝试办理短期执照,比如3个月、6个月的,看看周围人的反应,如果有人来提出反对意见,等执照到期就不再审批。但绝对不允许拿虚假的签名证明文件,那属于提供虚假资料,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二七区一个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现在无奈之下,也受理一些自己找到邻居签字证明同意的文件,“因为社区真的是不管这事”。 

  “民宅禁商”利益天平偏向居民

  “如果民宅禁商一刀切,那么有10%的个体商户将被关门,所以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市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从《通知》发出后开始要求邻里同意证明外,还要通过年检等手段逐渐将所有民宅里的个体公司清理一下,让他们提供邻里同意证明。“这个过程可能更艰难,比如一个人租在民房里已经做了10来年生意了,他要去协调邻居同意,不然就让他关门另外找地方,可能确实很困难,现在只能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现在基层工商部门关键是在执行这个《通知》的时候寻找合适的均衡点。”陈曦说,“我们把利益的天平倾向于居民。”他认为,居民住宅要求高,是长久的不动产,“搬家不容易,毕竟住在这里,可能是几十年的事,而做生意,换个地方更容易些,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利益,影响人家长久的生活。”

  一位工商办证人员说,她为了协调社区也反复与辖区的社区打交道。“他们认为民宅禁商是对物权法的引申理解,并非明令禁止的,而且他们说没有哪个法律条文明确必须由社区来证明这个经营行为不影响邻里。”她说,其实社区也想帮助这些个体户,走访居民,同意就盖章,不同意只能驳回。”

  陈曦也告诉记者,对于这个“影响”认识也很难界定。“比如噪声、味道多大算有影响?哪些算利害人?办下了执照,后来又有人来反对,我们怎么办?关于这个规定的法律要件,我们还要在摸索中再思考。”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要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2007年12月5日起执行。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杨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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