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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乡卫生院骗取新农合资金 院长医生被处分
新闻日期: 2008年05月07日 08:44:01

  2008年3月18日,本报编辑部将读者“反映高庙乡卫生院院长顾汉涛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资金等问题”信件转给南阳市宛城区政府,宛城区政府、卫生局党委非常重视,迅速组成专题调查组,对案件调查落实。

  经查,在群众举报的11位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手续中,高庙乡卫生院院长顾汉涛伙同副院长李柱、外科医生徐强、报账员李裕、合管办工作人员吴明晓4人,冒用参合农民的名字,伪造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手续6份,共骗取新农合资金5195.10元。此款已由宛城区合管办收缴区农合财政专户。

  2008年4月22日,宛城区卫生局依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责成分管新农合工作的副局长柳自勤写出书面检查。

  2.责成区合管办负责人王书宝写出深刻检查,予以通报批评。

  3.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庙乡卫生院院长顾汉涛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解聘其高庙乡卫生院院长职务;建议高庙乡党委给予党纪处分。

  4.对高庙乡卫生院负责新农合工作的副院长李柱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工作岗位。

  5.对高庙乡卫生院外科医生徐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工作岗位。

  6.对高庙乡卫生院报账员李裕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工作岗位。

  7.对高庙乡卫生院合管办工作人员吴明晓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大河网-河南日报

 

【人民网-河南视窗】责任编辑:赵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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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来自 219.156.245.176网友发表评论 评论日期:2008-07-31 7:45:38
在卫生系统日趋健全的今天,仍然有乡镇医院领导骗取新农合,该如何向上一级领导反映呢?
来自 218.29.61.146网友发表评论 评论日期:2008-05-09 11:43:37
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共有六项内容,分别为: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合作医疗基金;严禁弄虚作假,采取出具假证明、假处方、假病历、假票据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变相骗取合作医疗基金;严禁不按病情需要收治住院病人,有意放宽住院标准或延长住院时间;严禁违反新农合基本诊疗服务项目和报销基本药物目录有关规定;严禁擅自更改补偿标准、拖延兑付时间或向参合农民索取、收受好处;严禁编造、虚报、瞒报新农合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将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处分;对医护人员依据有关执业法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对定点医疗机构给予警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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