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平顶山日报报道:(记者程颖)做好环保与污染减排需要公众更加有效地参与环保工作,但前提是群众必须详细了解相关环境信息才能更加有效地参与和监督环保工作。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即日起群众可以将自己想了解的环保信息发送到xinxizhongxin@pdshb.gov.cn,市环保局将尽快根据群众意见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尽快更新其环保网站内容。
在谈到希望企业能公开哪些环保信息时,一位市民在给市环保局的电子邮件里称:“我希望知道全市化工企业有多少排污口,这些排污口每天排放哪些污染物、浓度是多少,排放到哪儿去了……”他同时写道:“我只有了解了这些信息,才可以更好地监督它。就算企业提供的是虚假信息,但首先要有一个信息才能去检验它是否属实。”
市环保局负责人也表示:“污染减排不是一个单纯的专业问题,而是一个对传统增长模式及因此形成的利益格局进行调整的问题。公众是环境的最大利益相关者,对于污染减排的参与不能只停留在节约用水、清理垃圾等初级阶段,而应该充分利用起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环保部门互补起来,监督企业的环保行为,为政府的环境决策提供信息基础。”
此前我国现有的环境法规中虽有“信息公开”的原则,但对谁公开、不公开怎么办等一直缺乏可操作性规定,给公众参与造成了一定障碍。本月起,环保部正式施行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办法》规范了环保部门和污染企业向社会公开重要环境信息的行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为公众参与污染减排工作提供了新的平台。《办法》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公开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等17类政府环境信息;强制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公开4大类环境信息,并不得以保守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鼓励一般污染企业自愿公开环境信息。属于强制性公开环境信息的企业,应当在环保部门公布企业名单后30日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目前,市环保局已根据相关标准着手筛选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