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作出判决,因封建迷信连伤三条人命的被告人程红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张桃珍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封建迷信侵蚀灵魂
2006年5月13日,安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该局所管辖的善应镇九龙山发现无名女尸。时隔10天,安阳市汤阴县菜园镇林场工人又报案称,在林场南麦地里发现一具女尸,脖子上还缠着绳子。
经调查,警方锁定凶手为一男香客,经常穿着一件迷彩服在九龙山一带烧香。2006年5月29日凌晨,公安机关经蹲点守候,将该男香客程红只和他的同伙张桃珍一并抓获。
程红只和张桃珍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经常在安阳县善应镇九龙山、汤阴县菜园镇高汉庙等地烧香。2006年5月9日晚, 程红只、张桃珍在安阳县善应镇九龙山烧香时遇到被害人乔某,程红只以乔某是“奸臣”,必须除“奸臣”才能推动“天盘”保一方平安为由,唆使张桃珍和乔某互殴,后伙同张桃珍采用殴打、掐颈等手段将乔某害死。同年5月22日晚,程红只、张桃珍以同样的方式将另一被害人张某害死。
迷信作案不止一起
程红只、张桃珍连伤两条人命,被起诉到法院。法院在审理时发现程红只另有杀人行为,而这一次则是他的两个情人付英和秦某之间争风吃醋引起的。在付英和秦某的眼里,程红只是将来要当皇帝的人,谁能成为他的“正宫”关系到今后的地位,二人遂起争执。2005年冬季的一天,付英和秦某发生殴斗,付英掐晕秦某后,程红只抱起秦某,将其抛入安阳河,眼睁睁看着秦某溺水死亡。
程红只、付英归案后,经司法鉴定,二人均是因迷信作案,具有完全刑事能力,付英被另案处理。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程红只、张桃珍因为迷信而采用暴力手段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二被告互相配合,共同实施殴打及扼、掐被害人脖颈致死,均系主犯。鉴于张桃珍受封建迷信所迷惑,作案时精神一度被程红只控制,可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
2007年12月12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程红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桃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程红只、张桃珍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昨日,省法院作出终审裁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来源:大河网-今日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