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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租房”不能继承? 承租人去世要将房交回
新闻日期: 2008年04月30日 08:02:29

租赁合同还有两个月才到期  商报记者 邓万里/摄

    ■商报见习记者 宋晓珊

  郑州市民王珠云因为房屋拆迁,搬进了房管局提供的“福利租房”。今年2月,王珠云去世后,她的孙女何女士认为作为唯一继承人,自己有权继续廉价承租。房管所称,承租人死亡后,房子必须交回。

  投诉

  合同未到期 房门却被锁

  十多年前,郑州市民王珠云的房子被拆迁,而置换房子需要交纳5000元。付不起置换费,王珠云选择了金水区房管局提供的一套“福利租房”,每月只需象征性交纳42元的租金,就可入住。

  2008年2月,家住顺一社区59号楼17号的老太王珠云去世。29岁孙女何女士在处理完老人的后事后,接到郑州市金水区工人新村房管所的通知,租住了12年的房子要收回。何女士说,自己是王珠云的旁系亲属,十多岁时就跟着王珠云生活,虽然没有办理抚养手续,但是跟亲孙女也差不多。

  4月28日晚9时,何女士回到家后发现门上又加了一把锁。“你们把房收走了,我晚上住哪?”房管所的工作人员称,已经多次通知何女士搬走,但是都不理会,现在只能强制收房。

  当晚10时,房管所的工作人员把门打开,让何女士收拾房内私人物品。

  “我们原来有房子,拆迁改成了福利租房。”何女士说,现在奶奶人走了,作为继承人怎么连房子也租不成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据此,何女士认为,租赁合同还有两个月才到期,在合同没有到期前,自己应该有权利继续租住房子。

  回应

  承租人去世 房屋得交回

  工人新村房管所副所长刘建称,锁门前,所里曾多次派人通知何女士搬离,但是都没得到回复,锁门是无奈之举。按照惯例,承租人如果去世,就要将房屋交回,再由所里统一分配。承租人在世,可以根据自己意愿无限期租赁,但是每过三年,都要拿着身份证到所在所里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刘建说,工人新村房管所在3月20日就已经拿到了顺一社区关于王珠云的死亡证明,但是何女士却迟迟不愿搬离。

  “我现在补交5000元,能不能给我补套房?”何女士说,当初是没有钱,如果现在补上了,是不是就可以买套房子?

  工人新村房管所一位工作人员说,上个世纪80年代进行了一次房改,如果交纳一定的现金,就可以优先获得现租房子优先购买权。现在房价已经翻了几番了,不可能再补房子。

  “如果对房子拆迁有异议,为什么当时没有提出来?”该工作人员认为,十多年前的事了,现在也说不清楚,“福利租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人民网-河南视窗】 责任编辑:王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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