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东
目前,各宾馆住宿结账时间一般都以当天中午12点为限,这也是宾馆、饭店行业的惯例。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特委托《北京晨报》发倡议书——呼吁饭店行业在遵守合同约定的原则下,充分体现“人文奥运”的理念,宾馆饭店将中午结账时间延迟,这样可使旅客的行程更加自由宽松。北京市消协的倡议迅速得到了北京一些饭店企业的响应,截至记者发稿时,北京延庆县几十家宾馆饭店已经同意下午2点结账。
住宿结账时间一般都以当天中午12点为限,确实是“惯例”。我们无从考评这一“惯例”从何时起成为“行业惯例”,但就这样一直执行下来了。有调查显示,宾馆、饭店不同意延迟结账的理由有三:一是认为该规定是多年的惯例,而且是一种国际惯例,不好改变;二是延迟结账会影响新来的顾客,服务员没有充足的时间收拾房间;三是会影响员工休息。此外,宾馆、饭店还需要更改电脑计费系统等。
“国际惯例”一词被频繁使用于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可谓喜忧参半,甚至是忧多于喜——可喜的是,规则意识、法律意识等在与世界接轨过程中得以体现与加强;可悲的是,近年来,“国际惯例”一词被国内部分专家学者滥用,被很多行业滥用,凡国外存在,但在国内实施存在阻力或不适合国内实际情况的经济措施,都被冠以“国际惯例”而堂而皇之地推行开来。更有一些行业在解释自己的“霸王条款”时总爱拿“国际惯例”来说事。
有些“国际惯例”不幸成了一些行业掩盖霸王条款的“遮丑布”与“挡箭牌”,不仅阻碍了有关行业改进改善服务,而且有损于社会的公平与和谐。由于“国际惯例”通常是不成文的,便给予了“根据国际惯例”者一定的自由发挥的空间,甚至滥用。同时,在一些“国际惯例”下还形成了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及其它规定。比如,宾馆、饭店的很多“配套”设备与设施也是锁定在中午12点——宾馆、饭店的电脑计费系统等。这是惯例下形成的习惯性服务模式,既僵化又古板,显然与改进服务背道而驰,也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除了宾馆饭店的住宿结账时间一般都以当天中午12点为限之外,还有多少“行业惯例”锁定中午12点呢?还有多少“国际号”的“行业惯例”需要与时俱进进行修订呢?法律法规都是一个不断修订不断完善的过程,何况“行业惯例”?“行业惯例”早该在破中立,尤其要放置在社会公平的天平上称一称,该淘汰的淘汰,该修改的修改,该创新的创新。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