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 张书峰 李飞 通讯员 彭辉 王丽丽)近日,由省委政法委督办的巩义涉黑团伙案,经荥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涉案的20名人员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绑架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等6宗罪名被依法提起公诉。
一切听“大哥”指挥
自2001年9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杨需权以巩义市区为据点,先后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以杨需权为“大哥”,朱小帅、曹向前、马玉升为骨干成员,郝晓阳、曹少龙、古少林、兰保现、马鹏飞、荆江涛、杨新刚、姚全治(在逃)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结构紧密,分工明确,“大哥”杨需权要求该组织成员一切行动听指挥,逐级命令,逐级汇报;成员之间不准相互打听对方干的事情,不打听组织成员名字;相互保密,不揭发组织成员;获得的非法经济利益按照作用、功劳大小“按劳分配”。
为非作歹称霸一方
据查,2001年9月22日凌晨,受王卫东(现在逃)的雇请,杨需权指使朱小帅、兰保现、姚纪刚、曹向阳伙同姚全智(现在逃)等人驾车窜至新密市超化镇樊寨村,以要账为由将该村村民樊晓东由其家绑架至巩义市鲁庄镇赵城村,直至得到4万元赎金后才将樊晓东放行。
2004年9月份,杨需权领着手下一帮弟兄开着铲车,强行到巩义市夹津口镇申沟村的铝石矿上开矿,被申沟村的村民拦住,这帮人就威胁村民:“砍死一个20万,砍掉一人胳膊给3万。”就这样,杨需权逐渐控制这一地带的铝石矿。
为获取经济利益,支持犯罪组织不断发展,该组织成员为他人充当打手、代为收账、插手民事纠纷,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绑架、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买卖爆炸物等违法犯罪活动近百起,致伤致残无辜群众十余人,对巩义市夹津口镇、鲁庄镇等地的群众形成心理控制,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巩义市的经济、社会秩序。
检察长出庭公诉
杨需权等人的斑斑劣迹,引起了省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由省委政法委督办,郑州市公安局指定荥阳市公安局管辖。该案情况之复杂、情节之严重、涉案人员之多,都为近年来所罕见,主要犯罪证据复印件879页,审查报告130页,荥阳市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出庭支持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