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记者刘昌武实习生王洪岩)郑州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售楼小姐私刻公章,以购买便宜商品房为诱饵,骗取购房定金及好处费108.5万元。昨日,由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名售楼员,因犯合同诈骗罪被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去年9月27日,郑州居民尹红武到金水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经朋友介绍,他签订了一份天伦琥珀名城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认购定金3万元,好处费2.5万元。后尹红武向河南天伦房地产公司了解得知,他签订的合同竟是假的!经查,天伦房地产公司从未以任何方式向外销售尹红武所认购的房子。经审查,金水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认为这是一起合同诈骗罪,遂受理此案。10月16日晚,天伦房地产公司售楼员左惠子被警方控制。
现年31岁的左惠子系郑州市金水区人。据左惠子供述,她大学毕业后就到房地产公司做售楼员,工作期间,她发现很多人都想通过关系买到便宜房子,就到处吹嘘自己能够弄到低价房。去年7月,左惠子在公司售楼部向公司其他售楼员声称,她已与公司老总张某谈妥团购14号楼的36套商品房,让她们帮自己销售。左惠子向售楼员许诺,每销售一套房可得1万~3万元的好处费。然后,左惠子私刻了公司公章并买来收据,用从公司售楼部拿来的空白协议,分别与徐某、周某等24人签订了虚假购房合同,收取购房定金及好处费108.5万元。
去年9月,由于房子迟迟没有到手,很多购房人疑窦丛生,他们发现所签购房合同都是假的,遂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