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昨日是公安部开展的“系上安全带,乘车无意外”集中清查活动第一天,驻马店市交警部门在市区突查1500多辆小型车,结果是:车内前排乘车人系安全带的,没有一人!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驻马店市中华大道与南海路交叉口,看到执勤交警正在对过往小型车司机及前排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进行纠正。
“同志,您没有系安全带,从您的安全考虑,请您下次乘车时一定系上安全带。”执勤交警张军向坐在一辆出租车副驾驶位置上的女乘客提醒。“坐车的也要系安全带?我从没听说过!”女乘客惊讶地说,“安全带咋系?我不会。”
见这位女乘客真的不会系安全带,张军耐心指教。女乘客系上安全带后说:“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系安全带,谢谢,下次乘车时一定按照你教的方法系好安全带。”
驻马店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赵九江告诉记者,早在1992年11月15日,公安部就发布了《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知》,规定上路行驶的小型车司机及前排乘车人必须使用安全带。乘客在乘坐轿的时,司机有义务建议乘客系上安全带。
昨日傍晚7时,记者从驻马店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系上安全带,乘车无意外”行动小组统一清查了一整天,检查小型车1500多辆;从检查结果看,司机大都系安全带,可小型车内的前排乘车人没一人系安全带。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司乘人员系上安全带就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驻马店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宁鸿宾说:“出现交通事故(尤其是翻车),安全带可以牢牢地将司乘人员固定在坐椅上,防止二次碰撞。”
“对不系安全带的司乘人员,近几日不罚款,只进行宣传教育,让广大司乘人员都知晓系安全带的必要。”驻马店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国斌说,“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根据《条例》释义,对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的可处10元以下罚款。经过一段宣传教育后,对安全带配置不全的车辆,交警部门从保护乘车人的角度出发将对司机进行处罚。”
这名女乘客不会系安全带,民警耐心讲解。□首席记者李钊通讯员魏朝林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