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天中晚报报道:(记者 魏美玲)自2008年1月1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驿城区正式启动以来,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全区便有11209人(次)享受到医疗报销补偿政策,补偿金额达到1936.36万元。其中大病住院补助2441人,补偿金额为184.26万元,最高补偿金额为23993.41元;小额家庭账户补偿总人数为8768人,补偿金额为12.1万元。对于许多城镇居民来说,这只是一串普通的数字,然而,这些数字说明农民享受到了像城里人一样的医疗优惠政策。正如一位参合的农民患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农民住院也可以报销,这是做梦也没想过的事,党和政府真是想到了咱老百姓的心坎上。”
据了解,仅在2008年1月1日,“新农合”启动当天,全区便有800多名首批参合患者受益,其中40人享受到了大病住院报销补助。“新农合”工作在驿城区的开展,大大提升了该区农民患者的就医率,农村患者门诊、住院人数明显增加。记者从驿城区卫生局农合办记录到的一组数字显示:“新农合”工作在驿城区正式启动的第9天,全区共有“新农合”患者198人,较去年同期增长45%,乡镇卫生院的农民患者也比同期有了大幅提高。
记者从驿城区“新农合”办了解到,为了确保参合农民病有所医,区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积极协调区直医院与基础差、卫生技术人才短缺的乡镇结成“新农合”定点医疗协助单位,选派业务骨干到乡镇卫生院坐诊,并提供配备常规检查、诊疗仪器,为乡镇卫生院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同时为该区农民患者提供了更加高效的诊疗服务。
为了增加参与“新农合”患者的就医报销比例,中央在2008年加大对“新农合”的投入,增加了农民住院报销补偿范围和标准。驿城区农民“新农合”各级政府补助资金由原来的人均40元提高到80元,农民住院报销的封顶钱由原来全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提高到3万元,报销比例乡级由60%提高到70%,区级由50%提高到60%,市级及以上由35%提高到40%。就医报销支付线在原来的乡级50元、区级300元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市级及以上医院由原来的800元降低至700元。这些新政府的实施,使参与“新农合”的农村患者可以享受到更多更优惠的医疗服务,这也反映了新农合一切爱民、为民、帮民的主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