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 张毅力 通讯员 宋蕾)“我的手机在这儿丢了,至少得赔四五千吧”、“我的鞋被你修坏了,买的时候1000多块,你看怎么赔吧”、“吃饭硌着牙了,赔3000块钱吧”。
大家一看就明白,他们是在敲诈。这伙人的带头大哥叫娄前进(化名),绰号“大龙”,他常以每次50元到100元不等的好处费叫来十几人,专门找茬敲诈。
2007年7月底,在中原区耿河村一个电子游戏室,一30岁左右的男子称手机丢失,要老板赔偿5000元,双方协商不成后,男子喊来10多名年龄20岁左右的男子,嚷着要砸店。老板偷偷报警,这伙人全部落网。
经警方调查,带头滋事的男子叫娄前进,绰号“大龙”,劣迹斑斑。
2007年7月初,娄前进在郑州市中原区耿河村一饭馆吃饭时,突然捂着嘴叫道:“哎哟,我的牙被硌着了,老板,你这饭想要人命啊?”饭店老板忙上前道歉,但娄前进张嘴就要3000元。老板不肯接受,娄前进随即喊来8个“兄弟”,摔盘、砸碗、关店门。最终,老板给娄前进等人现金2000元。
后经民警调查发现,该团伙在半年多时间作案几十起,受害人达34人,造成3人受轻伤。
娄前进介绍,他们在作案过程中,为壮大声势以达到勒索钱财的目的,常会花钱找人“站队”。所谓“站队”就是,一旦找到合适的机会,他们就给“小兄弟”们打电话到事发地点。如果敲诈到钱,就给“站队”成员50或100元的好处费。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获悉,娄前进等11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