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东方今报报道:(记者 杨桐/文图)先改造还是先改制?这个问题,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办事处三官庙村的村委和群众争论了数年。
三官庙是一个拥有2000余人口的城中村,这2000余人,又分为在册村民和非在册村民,分配待遇的不同,令纠葛不断。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已步入快车道,尤其是2007年6月份市政府《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103号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在未来几年里,散落在郑州三环以内的119个城中村将全部改造完毕。而三官庙的改制之争,是郑州尤其是郑州西区城中村改造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个村庄的两种村民
4月8日下午,位于郑州建设西路和华山路交叉口的三官庙村,张同山、秦淑枝、孔令军、张书义、孙国平、张德伟、刘长群7人又一次聚集起来开会。
这7人是三官庙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成员,他们代表着占全村95%人口的非在册村民的利益。
在这个办公室的班子成员中,还有张家旺、孟二岭、唐喜来、刘建中、刘军杰、郭瑞霞6名在册村民代表,他们代表的是176名在册村民的利益。同时,在册村民还推选出了包括这6人在内的共10人组成的三官庙城中村改造监督小组。
一个村庄,为何会出现在册和不在册两种村民?村委之外的另外两个村民组织又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故事得从上世纪50年代说起,1955年,位于郑州西区的三官庙村和中国所有的农村一样,开始推行农村合作化运动。全村114户村民把自己的耕地、生产工具和牲畜全部上交给村里,村民成了合作社社员。不久之后,因国棉一厂占地搬迁来的乔新庄24户村民加入到了三官庙村,成为该村的一个村民组。
此后,不少村民因为招工、参军、上学奔赴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岗位,他们的土地留给了村集体,户籍也一直保留在三官庙。剩下的村民则留在三官庙一起发展集体经济。
1986年,三官庙的农村合作社彻底解体,但当初村民入股的集体经济一直存在,伴随着郑州的城市扩张,三官庙的变化也是日新月异,村办工厂、写字楼、集贸市场一类的经济实体不断建立。
在这样的背景下,村民的结构发生了变化,留守在村里并在村办企业上班的人成为在册村民,除了上班应得的工资外,每年年底享受分红。而已去郑州各企事业单位上班但仍居住在三官庙的村民成为非在册村民,他们和村集体经济的联系中断,没有分红。
早在1989年和1996年,三官庙村委会出台和修订了一份关于在册村民身份界定的暂行规定,这份规定被沿用至今。按照规定,三官庙村民女到55岁男到60岁的要退休,退休村民发工资和分红,但去世后,其子孙不能接替当在册村民,现职的在册村民,其子女媳婿可以接纳为在册村民。
从1955年到现在,当初拿土地入股的114户村民多数已经去世,现在剩下的只有38人。在这个拥有450户2000余人的村庄中,占绝大多数的非在册村民,都对现行的分红制度不满,强烈要求公开村务并进行股份制改革。
▲▲改制呼声下的利益纠葛
2002年10月,张同山等人向三官庙村委会递交了一份《关于在三官庙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当时,郑州金水区的一些城中村已经开始步入股份制改造的轨道,城中村走城市化的道路,集体财产走股份制的道路已经是必然趋势。
张同山等人认为,搞股份制不能仅以现有的在册村民做股东,三官庙今天的家业,是由当初他们的父兄入股的土地发展而来的,非在册村民应该有继承权。
就在张同山递交这份报告不久后的2003年9月30日,郑州市政府以郑政【2003】32号文件的形式出台《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提出了撤村建居改股(撤销城中村村委会建立社区居委会并进行股份制改造),规定指出,城中村转制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应依法进行清产核资。
在这之后,三官庙村所在的中原乡变成中原西路办事处,并成立股份制改革工作指导小组,以加强对村级股份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对于非在册村民提出的改制方案,在册村民代表另有看法,张家旺、郭瑞霞、唐喜来三名在册村民代表对记者说:“这是无理要求。”
他们认为,非在册村民在外边都有工作,退休后也有退休工资、三金和其他福利,他们只是住在三官庙的居民。而这些年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出力流汗的都是在册村民,现在非在册村民跑来抢在册村民饭碗里的食儿,明显不合理,改制一定要改,但股东必须是在册村民。
65岁的非在册村民姚海水是1966年参加工作的,他说,当时他在电缆厂打临时工,每天两块八毛钱的工资,工资要全额交给村里的合作社,然后换取10个工分,折合成钱是一块八,也就是说,每天他给村里创造了一块钱的价值。姚海水说,除了当时家里入股的土地和骡子、马之外,自己也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做了贡献,并不是什么都没干过。
两方争取股权的一个大前提是三官庙村集体经济的雄厚家底,5年前,该村固定资产就达1.2亿元,如果城中村的改造完成,资产将不少于10亿元。去年,在册村民年底分红每人2万元,每月的工资上千元。利益面前,双方各持己见,由此产生的纠葛不断。
▲▲先改造还是先改制是个难题
关系紧张的在册和非在册村民,因为村庄的改造而站在同一立场上了,他们把矛头对准了村委会。
2004年6月,三官庙村委和郑州市长城房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城公司)签署改造合同,但具体的合同内容一直没公布,之前也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没有经过规划,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甚至改造还占用了新乔庄(新乔庄隶属于三官庙村)的22亩国有土地。这引起了村民的不满,纷纷要求废除合同,给予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村民不满的另一个原因是,三官庙村委同开发商签署的改造合同,不但涉及全村住户的拆迁问题,还涉及三官庙其他商业用地150亩,尽管开发商答应补偿给2.2万平方米的门面房,按照现行房价折算不低于10亿元,但村民仍觉得补偿太少。
与此同时,要求村委会公开村务的呼声高涨。
张家旺说,村委会对外承包的写字楼、市场、酒店等租金都明显比别人低得多,村办工厂的设备被低价变卖……造成多少集体资产流失谁也不清楚,所以,2007年12月,在册村民成立了一个监督小组,要求公布账目,而非在册村民的三官庙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也是在同一时间成立的。
非在册村民认为不少不该是本村的人成了在册村民,而有村里农业户口的人却不是村民,村民结构的不合理危及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废除这样的规定。因此他们要求先改制后改造,以出让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加入股份。
无论是三官庙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还是三官庙城中村改造监督小组,都希望三官庙先进行清产核资,完成股份制改革再对城中村进行改造,而村委会则提出要先进行改造再改制,村民要先拆迁。村委为何要坚持这样做?记者在三官庙采访时,村委会没有人,多次拨打该村党委书记兼村主任张改焕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张同山和张家旺都说,直到目前,三官庙村委仍未公布与开发商签署的具体合同,也未公开村务和财务,因此,改造办公室和监督小组这两个村民自治组织形同虚设,村委会之所以不愿意先改制再改造,是因为他们打着城中村改造的旗号进行商品房开发,有诱人的经济利益驱使。
2007年6月30日,郑州市政府出台郑政【2007】103号文件,就规范城中村改造提出了进一步规范要求,该文件再次指出,改造城中村使用的土地,须经村民(股东)大会和代表大会同意,区政府审核确认,按土地利用现状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国有后,依法确认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今年2月25日,经过村民的多次奔走呼吁,三官庙村委终于发出公告,宣布2008年以前和开发商签订的城中村开发合同作废,村内的拆房一律停止,如开发商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拆房将重新考虑其资格。
而在4月6日,一份动员村民拆迁的公告又在该村四处张贴,许诺的拆迁条件比原来还高,2006年在规定期限内搬走奖励3000元,现在涨到了一万元,但这份公告没有落款单位,不清楚是村委会还是开发商贴的。
▲▲城中村改造可借鉴的经验
在册村民希望改制但不希望非在册村民分一杯羹,而非在册村民则希望三官庙学学金水区的白庄。
3月12日,我省第一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在郑州市白庄村成立。全村967名村民被确定享受股东资格,领到了股权证,这一改革为解决村委会变身社区后管理村集体财产提供了一种新模式,该村在股东资格界定上遵循“生不添,死不去”的原则,下代人可以继承。
此前,在北京的石景山城中村改制中,也是以上世纪50年代入股的社员为原始股东。
金水区的此项改革始于2003年,区里成立了金水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又明确了改革由区农经委牵头,在张庄村、凤凰台村和白庙村进行了试点。
2005年,金水区委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提出“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以后,股权除依法继承外不允许转让、馈赠、出售、退股,只作为红利分配依据”的方案。
有消息称,今年5月,三官庙村将完成撤村建居改股,目前村委成员正在外地学习有关改制的知识,有关三官庙的未来走向,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