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天中晚报报道:(记者 康国富 )从4月1日起,市城建监察支队加大和谐执法建设力度,推出了“首违免罚”制度。这是该队在2008和谐执法年活动中的一项具体举措。这项举措不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也让围观的市民竖起了大拇指。
4月4日,在驻马店世纪广场北门附近卖烟酒的店主黄军在城建监察支队办公室写下了“以后再也不把货物放置在人行道上”的保证书后,没有罚款就拿回被暂扣的物品。黄军说:“光知道罚钱,我们很有抵触心理。城管执法管理就是为了罚点钱,那我就继续摆,抓到无非就是被罚款。现在这样处理,我感觉心里特暖和。这样人性化处理,叫我心服口服。我以后再把货物放置在人行道上,随便怎样罚我都认。”
据了解,“首违免罚”的前提是:必须是违法行为轻微,尚有补正措施。城建监察支队支队长张德山介绍:对第一次在门口摆放物品、不及时履行“门前三包”、乱扔垃圾,如果属于轻微违法现象,并且马上就可以清除干净的,实施免予处罚,以教育为主。
执法人员在徒步巡查过程中,若发现有首次违法现象发生,马上要求当事人进行清理,并且在随身携带的执法本上登记,当事人也在执法本上签字确认。如果第二次有此现象发生,执法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罚。
城建监察支队一大队队长刘保群对此深有感触:“我们的管理对象大部分是弱势群体,管了这一个,另一个也有可能因为同样现象被处罚,因此,执法的时候阻力较大。而且,围观市民一般比较同情当事人,经常有人为当事人求情说:这一次就算了,下次查到再处理吧。其实,大家没有看见我们前面的工作,多次劝导无果才进行处罚。当事人听到围观市民的同情声,更加阻挠执法工作正常进行,使执法效率大打折扣。当执法人员采取暂扣措施时,当事人拒不配合,围观市民就说我们是野蛮执法,导致执法环境越来越差。现在我们只要翻开执法本给围观市民看一下,有当事人以前的签字,他们就理解支持我们了,当事人也知道自己理亏从而自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