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
深圳政协委员建议组建城管警察,称可更好防止暴力抗法,同时也可提高执法效率。深圳市城局科研所所长称从国内国外来看,城管队伍向警察转型都是一种趋势。(4月9日是《东方网》)
我们承认,近年来,在城市管理中,确实发生了不少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冲突事件,有些事件甚至还还酿成了命案,后果十分严重,产生的社会影响非常不好。
问题在于,我们到底应当如何看待这样的冲突,是想方设法化解这样的冲突呢,还是恶化冲突双方的关系。组建城管警察,让城管执法者具有法定的执法资格、执法工具和执法手段,是不是就可以缓和双方的关系、化解这样的冲突呢?从表面看,城管执法的“地位”提高了,“杀伤力”强了,被执法者在高压态势下可能会变得比较“老实”,但执法者和被执法者的对立情绪可能会加剧。一旦发生冲突,后果可能更为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城管部门管理的这一群体,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民生群体”。一方面,他们几乎都是社会最弱势的人群,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是需要社会格外关照、特别关注的群体。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实事求是地讲,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形象、城市管理和城市秩序,可这又是他们生存的唯一出路;另一方面,他们又是一个能够为社会提供很多服务、给老百姓生活带来许多方便的群体,他们所从事的工作,虽然卑微,但却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又是社会服务的重要补充。如果真的有一天,在城管警察们的高压政策下,他们从城市消失了,很多市民的生活必然会变得很不方便。
也许,对于许多执政者来说,由于长时间的出入于高档的宾馆、饭店、商场,出入于豪华的汽车、办公室,已经无法感受普通市民的生活。在他们的眼里,只有品位、豪华、富丽堂皇,只有西装、领带、皮鞋,只有外商、投资者,容不得半点“污垢”,容不得没给他们“长脸”的小商小贩。所以,消除这些有碍观瞻的“乱象”是无可置疑的“合理选择”。
我们并不反对消除这些“乱象”,让城市变得更加井然有序。但是,仅仅依靠城市管理的高压政策让他们“消失”而不给他们出路,这还叫关心民生吗?还是以民为本吗?
如果执政者们能够充分考虑他们的实际,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如在城市规划时专门规划一些让这些人经营的场所,免收各种税费,提供良好服务,那么,这些人还会跑到马路上去经营吗?还需要城管去执法吗?还需要组建城管警察吗?
因此,试图通过组建城管警察,压制被执法者的设想,不仅是懒政行为,而且是暴政行为,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格格不入的。作为政协委员,不管杨立勋同志是什么行业的代表,提出这样的设想,都是没有经过认真调查、认真分析、认真思考的,都是不负责任的。来源:新华网